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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书记获刑13年 曾助商人任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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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结、买官卖官……一直都是中国官场的典型弊病,这在中共反腐打掉的“老虎”及拍落的“苍蝇”案例中可见一斑。近日,广东一市区书记因贪污受贿300余万(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获刑13年,涉案金额中就包括了他为商人连任人大代表提供便利而收受的红包。

广东湛江市霞山区原区委书记梁必志犯受贿罪、贪污罪,近日被江门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据判决,2003年至2012年,梁必志在担任湛江市坡头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为同僚在职务晋升、为下属的亲朋安排工作、为商人连任人大代表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受贿共人民币261.8万元、美金5万元。此外,他还贪污公款人民币5万元、美金8万元。

法院认定梁必志受贿的犯罪事实共有27单,其中包括为商人冼某某当选湛江市坡头区政协常委、湛江市政协委员及商人许某某当选湛江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提供便利而受贿,为升官索贿,为买物业索贿等。

另外,梁必志还涉嫌贪污公款10万元左右,以及涉嫌多次嫖娼等问题。据悉,梁必志的司机是他的侄子,长期跟随梁左右,梁案发后,其也被广东省纪委带走调查。

梁必志现年48岁,广东化州人。1986年7月毕业于湛江师范学院化学专业,曾任湛江师范学院团委书记,湛江团市委副书记、书记等职。2003年3月起任湛江市坡头区长,并于2011年1月升任该区区委书记。2012年3月由坡头区委书记调任霞山区委书记,3月29日当选为霞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年4月被广东省纪委带走,随后被“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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