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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院批“割阑尾”募资活动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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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台湾网友发起“割阑尾计画”,向群众发动募资。监察院5日表示,该活动发起的团体或个人,若未依法成立政党、政治团体或取得拟参选人资格,也未经监察院许可设立政治献金专户,前述募款行为,将有触法之虞,民众应注意。

监察院指出,政治献金法规定,得收受政治献金者,以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为限;拟收受政治献金者,还须经过金融机构开立专户,并报经监察院许可。

监察院说,近来许多人民团体借由各种公民活动进行募款,依内政部解释,均属政治活动。相关活动发起之团体或个人均未经依法成立政党、政治团体或取得拟参选人之资格,也未经监院许可设立政治献金专户,这样的募款行为,可能涉及违法,如经司法机关认定属实,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民众注意。

至于“割阑尾募资”活动,有无另构成违反行政处罚之规定,监察院仍将持续注意搜集资料,依据个案具体事实,依法研处。

据了解,行政院长江宜桦6日率阁员于立院答询。民进党立委陈亭妃问,为何内政部“恐吓”民众发起“割阑尾”行动是违法,难道政府要站在人民对立面?江揆则回说,他不认同内政部说法就是恐吓,连监察院说法也提有违反政治献金法之虞。政府机关应该有责任厘清谣言,绝对不是与人民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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