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东、辽宁、安徽、云南、重庆、山西等多个省份及市县出台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等。有分析人士指出,对于“一把手”根本职责的界定,特别是“抓大放小”职责的再次重申,或预示着习式权力运行机制的成形。
作为党政军的“一把手”,习近平对于权力运行机制格外关注。习近平领导班子在2013年11月首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就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就提出,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求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中央纪委研究室在中央纪委网站就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行解读时指出,深化改革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其中就提到探索“一把手”不分管具体事务的制度。在熟谙政情的观察人士看来,地方的尝试和探索,可看做是对中央纪委的回应。
之所以重塑权力运行机制,单就习近平本人而言,他在浙江任职期间就曾指出如何当好“一把手”的问题,“一把手”的根本职责是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即“一把手”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判断形势,观察和处理问题,善于透过纷繁复杂的表面现象,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的内在规律。
此外,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人李雪勤曾指出,在所有受纪律处分的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中,“一把手”比例占总数1/3以上,厅局级以上干部中,“一把手”比例更高。从一些已经落马的副部级以上官员腐败情况来看,很多都是在当市委书记或当市长时犯的错,比如因受贿1,200多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被判无期徒刑的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其犯罪行为主要发生在担任德州市市长和市委书记期间。2013年落马的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也曾在昆山、扬州等多地担任党政“一把手”。“一把手”在接连落马的官员中占据让人不可小觑的比例,也让新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运行成为必然。
特别是2013年接连落马的“一把手”大员,更让权力运行机制的重塑带有急迫性的味道。在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原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落马之后,其所在的铁道部与能源局以拆分或重组的形式被改革调整,这被看作是新的权力运行机制已经开始运作的表现。而中石油系统人事变动中前“一把手”蒋洁敏的落马,也让中石油系统呈现出调整的形势和契机。而中共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的落马,更是改变西南重地人事任免旧规的趋势。
早在今年2月份,山西就出台了《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部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而在此前,广东、辽宁、安徽、云南、重庆等多个省份及市县都做过类似尝试,当时就有专家分析指出,这是各省份对于“一把手”职责,特别是山西出台具体规定,实则是已经得到中央首肯,这也意味着是对“一把手”分权将成为权力运行机制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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