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曾一度引发舆论高度关注。2月中旬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据中国大陆媒体《京华时报》报道,一审判决之后,复旦177名学生签署请求信,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但受害者黄洋的父亲表示并不接受请求信的内容。律师也认为请求信对二审结果影响不大。
177学子为林森浩求“免死”
2013年3月31日,林森浩将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注入室内的饮水机,导致次日同寝室同学黄洋饮水后中毒,并于4月16日死亡。2014年2月18日,林森浩因故意杀人,一审被判处死刑。
日前,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之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据了解,签名的177名学生来自各个系院,但主要集中在法学院和林森浩所就读的医学院。
请求信中,同学们认为林森浩的罪行是不可原谅的,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林森浩在学校做了一些好事,不是一个凶残的人,从情理上讲,希望能给他一次机会重新做人,请求法院不要判其死刑立即执行。同学们表示愿意代黄洋尽孝,尽一切力量帮助其父母。“我们也不想干扰法院的判决,但是希望能从情理上讲减轻对林森浩的判决”,希望法院能够慎重判决死刑,尽量减少死刑的用刑。
父亲不接受请求信内容
另据成都全搜索新闻网消息,得知177名复旦学生联名上书后,受害者黄洋的父亲黄国强表示,这是林森浩的辩护律师采取的一种方式,不接受这封信的内容。他说,学生们在信中说愿意代黄洋尽孝,只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希望免除林森浩死刑。黄洋去世对家人打击很大,亲友们在悲痛中度过了很长时间。
黄国强也不认同“林森浩不是一个极为凶残的人”的说法。他说,“如果他不凶残,为什么会在饮水里投放那么多毒药?如果他不凶残,为什么不制止黄洋喝水?如果他不凶残,为什么当黄洋躺在病床上呻吟的时候,不告诉医生他中了什么毒?”
校方学生属行使公民权
复旦大学宣传部部长萧思健表示,目前学校正在了解此事。另外,写联名信表达诉求是学生作为公民的正当权利,林森浩的量刑还是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由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复旦大学新闻中心主任刘畅介绍,在投毒案件发生一年多以来,学校常规的思想辅导和心理教育课程也都在正常进行之中。请求信对二审结果影响不大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洪道德表示,对这封证据(请求信),法庭上首先应该确认这177名学生的身份以及是否属于自发、自愿地在该请求信上签字。
洪道德说,“即使这封请求信作为证据法庭核实了,影响二审法院对被告人林森浩量刑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这些学生和被告人都是同学,会影响请求信的中立性。”影响二审量刑的因素中,除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外,社会上的这种“请愿书”有时也会被法庭所考虑。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认为,从法律角度说,除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或“免死”请求外,其他人类似请求不应该成为量刑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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