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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港人闯驻港军营案19日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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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涉及去年12月26日闯入解放军驻港部队总部的“香港人优先”成员,近日进行最后一次预审,其中3人迟到。据南早中文网5月12日报道,正式审讯预计将从本月19日持续到22日,控方将传召包括解放军军官和香港警察在内的9名证人。

这四名“香港人优先”成员分别是招显聪(29岁)、张汉贤(40岁)、售货员谢咏雯(29岁)及15岁陈姓学​​​​生。他们于2013年12月26日曾手持港英旗闯入添马舰解放军驻港部队总部,后于今年1月1日被捕。案件将于本月19日开审。

据悉,“香港人优先”是一鼓吹香港本土主义的组织,于2013年4月成立,有指其从另一个香港本土组织“我是香港人,不是中国人”分裂出来。“香港人优先”已经自称为港独组织,认为香港只有独立建国才有生机。

据报道,这次预审时,其中被告招显聪5月12日早直至10时20分仍未到庭应讯。招到庭后解释自己住上水、路途遥远。裁判官则指责他他应认真对待案件。法庭最终充公招的500港元保释金,并提高其保释条件。

招在法庭上引述数篇媒体报道,指律政署受中国官方的政治压力才起诉他,令审讯不公。裁判官指其说法毫无根据,强调所有法官均受专业训练,只会考虑席前证供,不会受外界影响,最终拒绝其申请。

招又指自上次预审后更换代表律师,至今早仍未曾与新的代表律师关恒芬联络。关恒芬则表示在开庭前一直无法联系到招。后者称自己没有固定居所,且处于失业状态。

正式审讯预计将从本月19日持续到22日,控方将传召包括解放军军官和香港警察在内的9名证人。控方同时会从网上找到一段拍摄到其中3名被告的《苹果日报》片段,指能够反映当时情况。辩方则申请双方于开审当日先提出有关法律观点,以决定该片段是否适合呈堂。

此前有报道称,这四人涉嫌触犯《公安条例》(第245章) 第38条,在无许可证情况下进入香港驻军禁区,调查后获准保释。有媒体从香港律政司官网法例资料系统中查阅到了《公安条例》了解到,该条例共53条,其中香港警方表示两嫌疑人触犯的第38条的内容为“除第(2)款另有规定外,任何人 (a)如非根据并按照根据第37条所发的许可证进入或离开禁区;或(b)违反规限该许可证的任何条件,即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及监禁2年”。

该条例第37条则明确规定“如禁区属香港驻军占用的地区或地方,或是为中央人民政府的其他目的而被占用的地区或地方,则香港驻军最高指挥官或任何获他为施行本款而授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人员,可向任何人发出许可证,以准许该人进入及离开该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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