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总工会原主席陈安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陈安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道德败坏,腐化堕落。
陈安众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安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简历:
陈安众,男,汉族,1954年1月出生,湖南宁远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
1972.03----1972.12,湖南省岳阳市国营君山农场六分场五队插队知青;
1972.12----1978.03,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农场总场团委专干、党委办秘书;
1978.03----1982.01,湖南师范学院(现湖南师大)政治系学习、学生党支部副书记;
1982.01----1984.12,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专业学习(中央党校范若愚教授研究生);
1984.12----1985.04,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教师;
1985.04----1985.09,中共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西北巡视员小组成员;1985.09----1987.03,中共湖南省长沙市郊区区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
1987.03----1991.12,中共湖南省长沙市郊区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1991.12----1993.06,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
1993.06----1994.09,湖南省衡阳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兼市委组织部长;
1994.09----1996.11,湖南省衡阳市委副书记兼市委党校第一校长;
1996.11----1997.03,湖南省衡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1997.03----1999.08,湖南省衡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1999.08----2000.01,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2000.01----2001.06,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1.06----2002.01,江西省江西省萍乡市委书记、萍乡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2.01----2004.05,江西省萍乡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萍乡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4.05----2006.11,江西省江西省萍乡市委书记、萍乡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6.11----2008.01,江西省九江市委书记、九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8.01----2008.11,江西省第十届政协副主席、中共九江市委书记;
2008.11----2010.01,江西省第十届政协副主席;
2010.01----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
陈安众其人:
・陈安众被称为“才子书记” 落马后许多单位撤其题词
・陈安众曾被王林斥为“贪官” 打哈哈:大师开玩笑
・江西人大副主任陈安众被查 曾称干部要“脚下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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