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分析指,中央现时对香港政策做好了两手准备。情况一:中央是有诚意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的,若最终实现,香港形势有较大可能变好。反之,政制若原地踏步,香港形势有较大可能变坏和更坏。
香港政策研究所董事暨行政总裁冯可强发表文章指出,“占中”与“寸步不让”的“公民提名”合为一体,完全挤掉所有温和方案,成为不让市民有其它选择的另一类的“筛选”。 激进泛民派更扬言,如果没有公民提名,就一定“占中”,甚至占领立法会大楼和政府总部。他们可能受到“颜色革命”和台湾“太阳花学运”等的鼓舞,并以为可以重演2012年反国民教育一役的成功,相信可以用“占中”等方式,迫使中央让步接受公民提名方案。 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尤其是大、中学生成员,可能是基于追求民主理想的热情,也因为对中央的不信任,才采用此毫无转弯空间的强硬策略,而并非是为了讨价还价。
港人在争取有包容和竞争性的特首普选之同时,也要对“一国两制”与中央对港政策走向,有客观现实的分析和理解,才能知己知彼,以清醒的头脑去达成政改共识。笔者根据最近在港大一个座谈会上演讲的内容(注1)写成此文章,希望供各方参考;但先旨声明,笔者只是根据公开材料、以及长期以来就中央对港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提出一些个人的分析,而并非有什么内幕消息,或代某方传递什么信息,更不是立意恫吓泛民派。
中央对港政策的变化
1949年建国以来,中国政府对香港的立场和政策有两个方面----第一是法理上对香港拥有主权,并在1997年起恢复及实质拥有主权;第二是利用及发挥香港对社会主义中国发展的作用,包括在1949至1970年代, 作为打破美国围堵和封锁中国的窗口;在1983至1997 期间,作为促进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如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知识和现代管理;由1997年到现在,则是(1)以“一国两制”模式作为对台湾的示范作用(统一中国),(2)中国走向现代、与世界接轨的桥梁作用,如参考学习香港先进的法律制度、工商金融制度、城市规划与管理、专业管理、公共行政、等等。
近10年来,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区的相对实力和形势,有以下两个主要改变:
其一是中国国势上升。中国经济30多年来的急速和持续增长,一跃成为全球第二经济大国;同时美国经济实力削弱,在世界政治舞台的影响力和领导地位大不如前,要与中国建立新型大国关系,即对等的大国关系。必然的结果是中国政府和人民大大增加了对自己的信心。
其二是香港优势下降。 自1998年金融风暴以来,香港经济发展找不到新的方向,只是吃老本,而且老本愈来愈缩减,需要中央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香港一直引以为傲的政府管治制度(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效率和效益又日益下降,出现今天特区政府管治困难的局面。香港的成功“神话”已经大大逊色,香港能够继续对中国进一步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作用已经递减,更且还需要中央花费精神、资源和气力去挽救和支撑。
另方面,由23条立法、国教事件、龙狮旗、排斥自由行旅客、反对与内地加强经济合作的本土意识和行动等等一连串事件,令中央觉得香港人心并未“回归”,而且逐渐走上“失控”、“失序”的路上;中央因此要将维护香港的社会稳定放在首要地位。
中央承诺香港有普选的战略构思
《基本法》第45条规定行政长官最终达至普选产生的目标,而第68条则规定立法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除了因为1980年代《基本法》制订时候的政经环境,以及港人的长期争取之外,亦反映出邓小平“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方针政策,包含了一个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长远战略考虑,就是让香港成为中国境内第一个试点城市,由市民普选产生城市首长,以及全部立法机关成员由普选产生。
当时是胡耀邦和赵紫阳主政的时代,中国政府的智囊机构(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亦正在开始探讨中国政治方面的改革。
到了2007年,人大常委进一步通过决议,规定2017年行政长官可以由普选产生,而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立法会的全部议员可以由普选产生。
“一国两制”模式50年不变的说法,是建基于以下的构思----香港先行的民主制度试验如果成功,在2047年之前,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已到达一个适当阶段,可以参考香港的经验,逐步建立符合中国社会实际的民主制度。到2047年时,内地与香港在经济、社会、和政治等方面的条件、水平、与体制已接近到可以基本或完全融合为一体,“一国两制”模式就没有需要继续存在。
中央现时对香港政策的两手准备
基于上述的历史发展及近年来中央官员和内地学者的讲话和文章,并在美国“重返亚洲”、美日菲越等国组成新围堵圈的国际形势下,可以推论中央政府针对下列两种情况的两手准备。
情况一:2017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中央应是有诚意落实普选的,因为这是一个不单对香港市民,也是对全世界的国际承诺,而中国过去履行国际承诺的纪录是良好的。另方面,中央领导人不会不知道政制原地踏步的后果,即特区政府管治将更加困难,社会矛盾会更难以解决等等,而这会导致中央愈来愈陷入香港治理的具体事务的麻烦。
在2017年落实特首普选的情况下,香港形势有较大可能变好,中央因而可能采取的准备与部署如下:
中央将会比前更关注经过普选产生的新特首如何改善管治,而不会任由现时香港的困局继续下去或甚至恶化。因此,中央将会从各方面帮助新特首和特区政府,包括:深入研究香港重新发展的对策,例如“全国港澳研究会”的成立及出各种课题进行研究;解决好两地关系当中的矛盾,例如自由行人数太多对香港社会的压力;促进两地经济合作,帮助香港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中找到新的立足点,达至双赢的局面;针对香港的意识形态、传媒、青少年等方面采取更积极主动的做法,让市民对中国发展有较全面的了解,促进“民心回归”,等等。
情况二:政制原地踏步。在此情况下,香港形势有较大可能变坏和更坏,中央因而可能采取的准备与部署如下:
中央自信有能力支持香港警方控制可能发生的“乱局”,例如“占中”、占领立法大楼或政府总部等所带来的任何程度的动乱和社会动荡,而不会任由像泰国、埃及、或乌克兰那样推翻或瘫痪政府的局面发生。中央将视乎香港政局恶化的程度,按照《基本法》行使其对香港的管辖权:第2条规定人大授权香港实行高度自治,表示中央依法可以不同程度修改有关授权;第18条规定当出现特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人大常委可以决定香港特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区实施;等等。
中央在经济民生方面会“保住”香港,保证香港不会民不聊生,及失业率不会去到触发骚动的地步。在政治发展、政府管治和施政、传媒宣传、意识形态、社会抗争等方面,中央会投放更多资源去维护香港稳定,“稳住”香港(“维稳”)。因此,中央对特首和问责官员的问责机制将会强化和正规化,例如汇报制度、重要而又有较大社会争论的政策需要事前有研究基础,或甚至于要先行征询中央及其代表机构的意见等等。
即是说,中央会加强其“治理”香港的角色,意味着港人的高度自治将会逐步走向港人低度自治,甚至在最坏的情况下,走向中央全面管治、“一国两制”名存实亡的结局。 香港将由一个富有自由开放国际城市特色的特别行政区,蜕变成为中国的一个普通城市,或者说是变成一个富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特别行政区。
无论是上述两个情况哪一个会出现,中央未来监督特首和问责官员施政,参与治理香港,维持香港稳定的角色将会加强,只不过程度、大小、和步伐有所不同。
在第一个情况之下(即2017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如果新特首领导能力强、民望高,又可以建立某程度的执政联盟,处理好行政立法关系,团结好社会各界人士,从而改善管治,维持香港的安定繁荣,则“两制”的空间、灵活性、和比重就可以大一些,或者起码不会愈来愈缩小。在第二个情况下(即政制原地踏步),香港乱局变坏是无可避免的,“一国”的比重和主导性将会愈来愈增大,“两制”将愈来愈缩小。
因此,从维护“一国两制、港人高度自治”的角度出发,无论是中央、特区政府、各个党派、以至社会各界人士,都必须共同努力去达成共识,成功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中央要考虑的是现代化的治理概念和港人的多元化社会性质;而港人要考虑的是如何平衡“一国”与“两制”,香港能否脱离中国的母体而生存和发展,及能否对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有积极的作用而达至双赢,并进而实现“一国两制”模式对促进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原本的战略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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