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监察院现址,拥有百年历史的圆顶式建筑古迹5月23日上午起火,二楼冒出一阵白烟。

消防人员大约9点40分赶到现场,经过5分钟就扑灭火势。

台北市消防局华山分队副中队长陈俊豪表示,主要起火点是应为冷气老旧,监察院员工一发现时,就先用灭火器和市内消防栓灭火,因此他们赶到时,火势已经扑灭。

消防局称,因监察院员工处置得当,监察院木构造的结构未受到破坏,局方只处理后续和起火原因的勘查。

陈俊豪表示,他们接获监察院报案后,马上赶到,并出动七台消防车,一台救护车,有一名监察院员工在灭火时遭到玻璃割伤。

目击的监察院员工表示,传出火苗的事监察院建筑的左边“卫塔”,平常并没有人员在里面。

监察院原名台北州厅舍,落成于日治时期大正四年(1915年),是台湾目前最完整的巴洛克式建筑代表,设计者为总督府营缮课技师森山松之助。

该建筑1998年公告为国定古迹,第二期房舍则由台湾省渔业局继续使用至2000年11月6日,才转交监察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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