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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判死刑 周永康案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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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人刘汉与刘维兄弟涉黑案23日上午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死刑,同案另有3人判处死刑,5人死缓。刘汉和中共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儿子周滨关系密切。外媒多将这宗案件视为中共处理周永康相关案件的首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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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上午9时,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7个法庭同时对刘汉、刘维等36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等案公开宣判。

刘汉刘维兄弟同领死刑

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以及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经各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判决。法院在7个审判法庭同时公开进行宣判,共判处5人死刑、5人死刑缓期2年执行、4人无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

另3人死刑 5人死缓

其中,被告人刘汉、刘维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一定数额罚金;被告人袁绍林、张伟、文香灼、曾建军、黄谋、刘岗、旷小坪、钟昌华、桓立柱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分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一定数额罚金;被告人孙华君、缪军、陈力铭、曾建、詹军、李波、旷晓燕、郑旭、仇德峰、李君国、萧永红、孙长兵、王万洪、闵杰、车大勇、王雷、刘光辉、刘小平、刘淼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分别被判处20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部分被告人并处一定数额罚金或没收个人部分财产;被告人刘学军、刘忠伟、吕斌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13年、11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被告单位汉龙集团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

刘汉与刘维兄弟俩是四川商人,这宗案件受高度关注是因传言刘汉和中共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儿子周滨关系密切,生意上往来频繁。

刘汉曾是四川省政协委员、常委。

评论指出与周永康难脱关系

外媒多将这宗案件视为中共处理周永康相关案件的首部曲。

内地媒体曾形容,刘汉就像四川当地第二个组织部部长,能左右四川官员人事任免。而时任四川省委书记就是周永康,评论指出,刘汉能长期逍遥法外与周永康难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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