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3日上午9点,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7个审判法庭同时对刘汉、刘维等36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及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公开进行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

刘汉等人掌控的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多达70家,其中上市公司2家,境外公司4家。截至落网前,刘汉黑社会组织已经坐拥资产近400亿元。被告人刘汉在宣判现场。

被告人刘汉在宣判现场。案发前,刘汉有四川“首善”之称,曾连续三届当选四川省政协委员、政协常委,拥有的个人荣誉称号多达20余项。

广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说:由于刘汉在当地政坛这种极不正常的超能量,被称为“第二组织部长”,干部想进步,找刘汉比找领导还好使。



被告人刘汉在宣判现场。

被告人刘维在宣判现场。刘维,刘汉的弟弟,广汉乙源实业公司老板。在公众视野里,他是红极一时的民营企业家、慈善家,案发前他作为奥运火炬手,刚参加了在广汉的火炬传递。





被告人刘维在宣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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