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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教育局:学生声援“占中”或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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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局长吴克俭早前指占中违法,学生参加“后果可以相当严重”后,教育局28日再次“提醒”中小学生若“声援”占中,涉及“不同形式的参与任何违法行为(如协助、教唆、煽惑等)均可能涉及刑责”。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指局方“吓”学生。

署理教育局长杨润雄28日回复立法会议员陈家洛书面质询时指出,一般而言,中小学生可以评论占中,但至于“声援”占中,他指“声援”的具体意思并不清晰,若涉及协助、教唆、煽惑等,则可能要负刑责,而在现场观察占中,亦要顾及可能出现的自身安全问题。

黄之锋响应教育局言论称:“若要拉人,就先拉反国教时公民广场的12万人,我们当时都没申请不反对通知书,集会者多到塞了金钟的马路。”他说自己一直作公民抗命,已有心理准备面对法律风险,但教育局多番针对占中的言论,“已不知吓怕多少学界中人,令他们连了解和讨论占中都不敢”。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教唆或协助犯罪,必须证明其行为有鼓励性质,并且有意图去鼓吹具体的犯罪行为。以占中为例,单纯在网上鼓吹占中应不算犯罪,控方必须证明当事人真的认为自己是鼓吹犯罪行动,“很多人可能觉得占中不一定是要违法”。

张达明则说,如涉及协助或教唆犯罪,有关犯罪行为必须很具体,例如在网上鼓吹大家在具体时间地点进行非法集会,而非空泛的行为。张达明说:“教育局应该具体讲清楚什么行动才算是协助或教唆犯罪,现在凭空去讲,只会令大家无所适从,搞到学校害怕,连讨论占中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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