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29日)发布,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涉罪未成年人多来源于残缺家庭或者留守、流动、闲散、流浪儿童群体。
据统计,近年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数量以及占全部犯罪的比例明显下降,重新犯罪的人数逐年递减。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2013年较2008年下降了29.6%,许多涉罪未成年人因得到及时帮教重新回归社会。
近五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四分之一为非户籍地人员,上海、浙江、北京、广东等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比率更高。最高检公诉厅副厅长史卫中分析,除了未成年人自身原因、社会原因,缺少家庭关爱、监管不容忽视。
史卫中:有很多来自残缺家庭,父母离异,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家庭的子女、闲散儿童,这些儿童走向犯罪很大程度的原因是缺乏家庭关爱。
最高检表示,将继续严厉打击成年人引诱、胁迫、欺骗、组织未成年人犯罪。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