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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沙甸某幼儿园举办伊斯兰教“朝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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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达教育学院·(中阿)双语幼儿园的小朋友们今天举办了一场小“哈旨”模拟“朝觐”活动,悍然无视中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8条规定:“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第28条第8款规定:“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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