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越南蛇头组织中国人偷渡 判刑7年后驱逐出境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东方日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31日,记者从浙江兰溪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越南籍被告人Tr-n Th- Hng(中文名陈氏香)进行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驱逐出境。

据悉,这是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后,兰溪的首例涉外刑事案件。

被告人陈氏香系越南河静省锦川县人,早年曾在中国大陆打工,后为牟取非法利益,产生组织他人偷渡至中国打工进行获利的念头。

记者了解到,2013年2月28日和2013年3月11日,陈氏香共两次组织16名越南人从中越边境山林野外以走路的方式偷渡到中国境内,后带至兰溪市某公司打工。而陈氏香每月从每名越南工人工资中抽取400到600元不等的好处费,共累计获利人民币13000余元。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