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港男勒死情妇儿子 深圳租房藏尸14年

声明:本文转载自 「南早中文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香港一男子在14年前杀害了自己的情妇以及和情妇所生的儿子,并藏尸于深圳一出租屋内。 14年后,清洁工在打扫出租屋时发现藏尸的编织袋,警方随即将该名香港男子逮捕。

据内地媒体《南方都市报》报道,香港男子简某南从2000年开始租用位于深圳布吉莲花北路的两间房子。今年1月,简某南要求房东帮忙找人打扫房子,清洁工在打扫一个没有人睡的床底时,发现一个传出异味的编织袋。

清洁工在打开袋子的时候发现里面有用塑料包着的骨头,遂和房东报警。经过调查,深圳警方锁定了租客简某南,并在其进入????深圳后迅速抓获。

据简某南的口供和物证,受害人是其14年前包的二奶以及亲生儿子小恒。当时,简某南在深圳认识了该情妇,当时简某南在香港已有妻儿。简某南和情妇同居了几年,并在1998年生下了小恒。

当时,在香港上班的简某南每个月都要给情妇和儿子2000多元的生活费。然而,简某南因为嗜赌欠下了数十万的债务,最后连给情妇和儿子的抚养费都拿不出。面对压力,在2000年5月中旬的一天,简某南趁情妇和儿子午睡时将两人勒死,并用塑料布将两人的尸体报过起来,并装进编织袋里。

据报道,简某南将藏尸袋放进了一间自己租用的房间,自己则住在隔壁另一间房。有知情者怀疑,简某南可能是想????清洁工打扫自己住的房间,但清洁工将两间房都进行了打扫,从而引出“藏尸房”的曝光。

报道引述简母的话称,简某南是个“胆小的人”,不敢跟人打架,更不会杀人。但简母最后一次和儿子联系已是10年前的事。她知道儿子喜欢赌博,以前曾有债务公司的人上门讨债,自己已为此付出二三十万。

据报道,深圳市检察部门已将简某南逮捕。根据刑法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最高刑罚为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