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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批安倍强迫民意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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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倍政权围绕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讨论甚嚣尘上。日媒称,宪法的最终决定权在于国民,对此进行担保的是国民投票。轻视这一点的政权,无论得到多少支持,都是不能被认可的。

日本《朝日新闻》6月3日刊文指出,规定了修宪手续的国民投票法改正案预定将在本期国会中成立。改正案将把至今为止都不甚明确的投票权年龄定为20岁,4年后将降为18岁。包括降低成人年龄在内的多个论点此次均未能实现,但是通过此次改正案,国会向国民咨询宪法改正案的法律手续将得以成立。

文章分析称,日本国宪法自实施以来已经67年。以所谓的修宪派和护宪派为轴心的讨论,也将进入和之前完全不同的局面。得到众参两院2/3赞成、逐条修宪的法案被提出,但目前还不是马上需要国民进行投票的状况。即便如此,在修宪有可能成为现实的紧张感当中,双方不得不展开各自的主张。

宪法对战后日本的发展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国民主权以及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和平主义的原理作为支撑着社会的基本构造发挥着机能。今后也有继续坚持下去的价值。另一方面,也没有必要认为宪法103条条文全都无法碰触。如何重新审视在扭曲国会中出现的众参两院的关系,政府和自治体应如何分担职能,还有很多讨论的余地。

安倍提倡修改规定修宪手续的第96条,以及变更第9条的解释。这是在“全面修改”与“完全不能修改”的二元对立夹缝中攻其不备,是不能予以承认的。在众参两院围绕集体自卫权的审议中,安倍表现出了强烈的意向,希望变更宪法解释,为自卫队护卫美国舰船以及在波斯湾扫雷打开道路。安倍在答辩中反复强调要“保护国民的生命以及和平的生活”。虽然安倍传达出了自己的“热情”,但若真如其所说,那为什么不就宪法改正案征询一下国民的意思。立宪政治的原则是将法律的制定、修正、废除以及正确的执行通过选举托付给了值得信任的政权。但是单就宪法而言,并非不设条件地将其委托给政权,宪法最终的决定权在于国民。

国际法上对集体自卫权的定义是,当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其它国家遭受武力攻击时,即使本国未受到直接攻击,也有权利把它视为等同于对本国的攻击,并行使武力进行反击。但在这一问题上,由于日本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只能维持最低限度的自卫权,日本历届政权均沿袭了“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宪法解释。

日本和平宪法第9条规定:“日本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也就是说,虽然日本是美国的盟国,但当美国与其他国家爆发武装冲突时,根据日本和平宪法及日本自卫队性质的规定,只要日本未直接遭到武力攻击,便无“先行攻击”的法律根据。对于集体自卫权问题,日本公明党代理干事长齐藤鉄夫的态度要谨慎得多。他说,集体自卫权是关系到日本和平宪法的“重大问题”,有必要就此开展国民大讨论。他还表示,目前大多数国民的意见是政府应该专注于摆脱通货紧缩,而不是解禁集体自卫权。有舆论认为,相对于急于变更宪法解释的安倍政府,公明党采取了谨慎姿态,执政党内部的协调将面临困难。

自安倍带领自民党在2012年年底重返执政舞台以来,在通过主打“经济牌”获得高支持率的背景下,开始极力主张推动修改和平宪法。但在去年7月举行的日本参议院选举中,修宪势力未能获得超过三分之二的议席,没达到宪法所规定的修宪条件,让安倍的修宪意图暂时搁浅。但集体自卫权这个问题则不一样,它可以绕开复杂的修宪程序,通过变更宪法解释来实现。因此,安倍有意在这一问题上加快行动速度,通过变更宪法解释为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解禁。

日本舆论指出,安倍政权围绕集体自卫权问题推动变更宪法解释,是“二战后日本基本方针的大转换,不得不说这是脱离和平主义”。如果得以实现,日本自卫队将无限接近于“普通军队”,甚至有可能在海外行使武力。分析人士认为,虽然安倍推动解禁集体自卫权一事很可能面临来自执政联盟内部和日本舆论的一定压力,但一旦实现,将为日本右翼势力的扩军图谋进一步打开“突破口”,并给地区局势增添更多不稳定因素。

日方单方面认为,在美国欲重返亚太的局势下,日本修宪对美国是有利的,并认为此时借机修宪能够减少来自美国方面的阻力。日媒称,日本政府正在积极推进“对敌方先行攻击”的新防卫政策。根据这一政策,在日本感知到某一敌方国家将对日本实施导弹等攻击时,日本可以先行使用巡航导弹袭击对方的导弹等基地。这一政策是否超越了日本“专守防卫”的和平宪法原则,正引起各方的争议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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