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是指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俗称“裸官”)的时任官员。在中共强力“拍蝇打虎”的反腐过程中,就对“裸官”要求去留的单选题。近日,广东省在《中共广东省委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中称,目前,广东省已经对866名“裸官”进行了任职调整,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
《南方日报》6月6日刊登了广东省的《通报》,其中将3个多月的整改进展进行了公布。在整改成果一项中称,严肃处理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对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的组织处理已基本完成,其中,降职8人,免职63人,调整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诫勉谈话16人。今年以来,共查处农村基层案件2,355件2,424人,查处厅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38人,包括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海防打私办原主任罗欧,广东电网原总经理吴周春,省科技厅原副厅长王可炜等。
此外,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141个单位或部门超职数配备275名干部的问题,已整改148名,其余127名正抓紧落实整改;对于梅州市2011年以来破格提拔的117名官员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对于抽查的17卷涉嫌弄虚作假的官员,已处理了档案存在问题的33人次。
值得注意的是,整改工作对“裸官”现状进行主力打击,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俗称“裸官”)的摸查和治理。目前,广东省“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
在前一段时间,广东省委组织部就对外透露,目前广东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的调整,涉及数百人,其中调整市厅级官员9人。这意味着,有着“小胡锦涛”之称的胡春华治下的广东,在清理“裸官”的全国行动中走在了最前列。
2013年10月29日至12月29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广东进行了巡视,并于2014年2月26日向广东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广东省以胡春华为总责任人开展整改工作。
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制定的工作方案,“裸官”要么把家人迁回来,要么限时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两样只能选择一样,不能兼得。其中省管干部的调整在4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干部调整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所谓“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
广东“裸官”地区分布差异较大。与珠三角相比较,粤东西北地区“裸官”很少,比如揭阳、茂名各有2人,潮州、河源各有1人。毗邻港澳的东莞,共对127名干部任职岗位进行了调整;侨乡江门则有128人已被调整岗位。广东整治“裸官”的动作,实则是中共中央整治裸官政策的延伸。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选拔干部要“以德为重”,其中不得提拔的6种干部中,即包含“裸官”。《条例》明确规定,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对于已经存在的“裸官”,2014年2月,中组部下发了一份关于治理“裸官”的内部文件。文件主旨之一,即是要求此类官员“要么把家人接回来,要么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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