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银行日前正接受监管部门调查,调查重点是德银是否通过雇用中国政府官员的子女来建立关系网、争取业务。
德银在67.5亿欧元供股案的招股说明书中称,正配合有关调查,调查重点是其在亚太地区的招聘情况。 据悉,德银没有透露调查涉及哪些监管部门或个人,也不愿说明调查是在初级阶段还是已经到了深入阶段。
德银称,此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查明是否有候选人是由于包括中国国企在内的政府实体高层推荐而被聘用、是否可能违反了‘海外反腐败法’或类似法规。
根据中国内地媒体《南都周刊》之前报道,近些年,随着国际投行竞相角逐中国区业务,越来越多的外资投行选择雇佣有中国政府背景的官员子女或亲属担任要职。这些中共官员子女依靠父辈们积累的人脉资源,帮助外资投行获取中国国有企业在美国或中国香港上市的承销项目,境外投行借此通道,迅速打开中国区市场的大门。
有资料表明,国际投行在中国雇佣官员子女“已经有20多年历史”。“外资投行能否顺利拿下中国国企香港上市项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资投行中国区高管的政府背景。”一位总部在北京的投行高层坦言,通常来说,雇佣一个背景深厚的中共官员子女担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或中国区总裁,可能带来数十亿美元的利润回报。
此前,摩根大通因为涉及雇佣中国高官子女而获得在华从事相关业务的机会而遭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在收集有关投资银行在亚洲招聘的资料,受到调查的许多银行都聘用了现任或前任政府官员的子女,即“官二代”。
聘用政府官员的家人并不违反美国法律。但是,调查人员认为,这些投行之所以招聘不合适的员工,目的是为了赢得新合约或新业务。法律专家说,这种以聘书换取商业授权的行为可能违反美国法律。
据知情人士透露,SEC已经向包括瑞士信贷集团、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和瑞银在内的多家投行发出信函,要求他们提供在亚洲招聘的更多信息,调查这些银行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反贿赂法。这一行动标志着2013年启动的调查范围扩大。SEC2013年年底曾向至少六家银行发去信函,要求提供与招聘有关的信息,如是否针对有影响力的官员子女,采取特殊的聘用程序等。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禁止美国企业向海外官员提供金钱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以赢得业务。
美国海外反腐败法案通过于1977年,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由于执法力量有限,海外反腐败的调查案件数量有限,但是近十年来,美国逐渐强化了这方面力量,在资金及人力上给予更多支持,美国证交会更是直接在其官网上宣称海外反腐是其非常重要的执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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