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掀起的反腐风暴中,国企出现了扎堆落马现象,一度被媒体称作是沦陷重灾区。6月11日,有媒体曝光了辽宁抚顺一家破产国企伪造千份职工档案,套取近5亿元(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补助的消息,引起较高的关注。
破产的国企抚顺铝厂和被下岗的厂办集体职工,两者间的矛盾纠葛已持续14年。职工们认为厂方曾串通他们,伪造5,427份职工档案,套取财政5个亿补助,但5,427名职工最终只能按照全民合同制职工标准的40%拿到安置费,以他们的假档案套取的财政补助去向成谜。他们这些参加造假的人开始四处举报。当地国资委干部承认,“造假是手段,目的是要钱”。官员表示,所有申请下来的钱都用到了老百姓身上,“他们四处反映问题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
为坐破产“顺风车” 独创高端“伪造术”
报道指出,2010年,抚顺铝厂破产,该国企以“伪造”档案的方式,将5,427名厂办集体工(与合同制职工相比劳动保障与福利等方面较低)改为全民合同制职工,套取国家财政破产补助资金5亿余元。按政策规定,合同工每年应获安置费1,708元,但被铝厂克扣后,实发职工705元。
而实际上,中国的安置政策,只规定了全民固定工和合同工可获安置费。抚顺铝厂一名曾参与破产清理小组的负责人表示,“厂办集体职工要想获得国家补贴,必须把档案变成合同工。”
为了伪造档案套取补助,该厂独创了一套“伪造技术”,因为大部分厂办集体工是上世纪80年代入厂,所以需把档案做旧,他们历时将近两个月的时间,用熨斗熨干洒了茶水的纸张,达到做旧效果。
据该厂职工回忆,当时工厂和国资委领导曾说“一定想办法让大家都坐上破产的顺风车。”
隐瞒转制 未履行转制文件
同时报道指出,自1992年,劳动部曾下发规定,“原使用的城镇集体混岗工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抚顺周边国企的集体混岗工,均陆续转为全民合同工,但抚顺铝厂隐瞒了转制,未履行劳动部转制文件。
2003年,副厂长黄永纯对提出此疑问的职工表示,因为把集体工转为合同工,全民固定工工资每人要降50元。上述说法也得到抚顺铝厂一名不愿具名的管理人员的证实,“当时工资总额是定额的,如果把集体混岗职工转为合同工,无疑要增加开支。”对此,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应该问询抚顺市国资委。国资委下属部门改组处一名负责人表示,“这个问题太复杂,涉及一个统一口径的问题,不便回答。”
报道指出,据进京上访的铝厂职工提供的一份录音资料显示,抚顺市国资委干部丁虹当时对他们说,档案造假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全厂职工的利益,“造假是手段,目的是要钱”,多要到的钱,要进行统筹使用。
抚顺市国资委副主任李华忠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所有申请下来的钱都用到了老百姓身上,“他们四处反映问题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对于为何更改职工档案,李不予置评。
国企为腐败的近水楼台
从官方公布的消息来看,中国的国有企业已成为纪检监察部门重点查处的领域。在今年前五个月里,有50余位国企高管涉嫌贪腐违纪被查,平均三天就有一位国企官员落马。
而在高压反腐下,中国的国企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大型国企以及央企除了要接受来自纪检部门的反腐调查的同时,也将迎来国资委的更严厉的监管,未来各大央企将会迎来国资委派驻的纪检组。
有观察人士指出,随着中共反腐的不断深入,不少即将退休或退休后的官员也相继被查,使贪官们抱着退休后就无法追责的这道“护身符”完全失灵。而想借着破产坐上“顺风车”的国企则是放大化的这群“退休贪官”的社会原型。
据了解,中纪委此前多次强调要全面落实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现派驻的“全覆盖”。对于派驻纪检组的具体工作,国资委表示,将严肃查处国资国企改革中发生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决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
有评论指出,任何体制、制度都有其既得利益者,不过人数多少而已。按说,国有企业,也就是从资产性质上讲应为全民所有的企业,其既得利益者应为全体国民,这些既得利益者组成的“集团”应该是这个国家最大的“集团”。但是,现实情况并非如此。作为管理国企“委托人”的高管及其作为“人民公仆”的管理部门官员,常常成了资产的实际主人及其受益者。
多维此前观点曾指出,国企是产生利益的地方,央企大多是产生垄断利益的地方。而所谓腐败,就是不择手段地攫取利益。因此而言,国企、央企管理不善,制度缺失,利益产生及其流动的路径闭合而不公开,就极易成为腐败的近水楼台,楼台中的官员就极易湿鞋落水。管理部门据何把资源分配下去,据何分多分少,都是外人难以置喙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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