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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社长受贿 牵出“大老虎”曾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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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上述两项受贿指控,戴玉庆均明确予以否认。他说他从2006年进入《广州日报》直到2011年离开,常勇强一直担任广告处副处长,职位没有发生过变化;自 己虽然重视广告业务工作,也从来不会用威胁或者许诺人事调整的话语来评价下属的工作。而与梁某某两次吃饭都是很多同事一起参加,梁并没有给他送过钱。提拔 梁是因为他认可梁的能力,认为能够给《广州日报》广告市场带来竞争力,而所有的人事任免也都符合组织程序。

戴玉庆还被控收受某广告公司原总经理刘丹萍(已判刑)的2万元贿赂。起诉书称,刘丹萍为顺利开展公司广告业务及获得戴玉庆的关照与支持,于2006年9月中秋节前约戴玉庆吃饭,饭后,刘丹萍将装有2万元现金的礼品盒送给戴玉庆。

对此,戴玉庆表示不知情。他说,刘丹萍送礼时并未说明礼品盒中有现金,而礼品盒由司机代为收下并送至家中。戴自始自终都没有碰过礼盒,也打开过礼品盒,因此 也根本不知道盒中有2万元现金。而这是他与刘丹萍经人介绍第一次见面,此后也只通过一次电话,并未与刘丹萍有直接的业务交集。

起诉书还指控戴玉庆还收受1.9万元贿赂和接受某医院为其减免医疗费用1.2万元。起诉书称,肖某先后担任两所医院的领导职位,均负责单位的政治宣传工作, 因而与《广州日报》等媒体有业务往来。为使《广州日报》对两单位多做正面报导,且在招生、院庆、校庆等方面多加宣传,肖某于2006年至2012年春节或 中秋节先后以两所医院的名义分多次送给戴玉庆现金,共计1.9万元。此外,2012年2月,戴玉庆在其中一所医院的口腔科进行治疗,医院费用2万7390 元,后经肖某协调,医院减免戴玉庆治疗费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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