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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布自来水苯超标调查结果 20人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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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事件调查组6月12日下午通报事件调查处理结果。兰州市政府、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兰州石化公司的9个单位被问责,20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其中兰州市副市长严志坚对事件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行政警告。

调查结果显示,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直接原因是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4号、3号自流沟由于超期服役,沟体伸缩材料出现裂痕和缝隙,兰州石化公司历史积存的地下含油污水渗入自流沟,对输水水体造成苯污染,致使局部自来水苯超标。

此外,兰州威立雅水务公司的主体责任不落实、兰州石化公司的环境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政府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是引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经专家论证、调查组认定,此次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为供水安全责任事件。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调查组对20名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并提请兰州市委市政府进行了研究决定。其中兰州市副市长严志坚对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此前的2014年4月,兰州市的多位市民向媒体反应,其家中的自然水有一股浓烈的气味。4月10日,兰州市经过威立雅水务公司检测,发现其出厂水苯含量超过国家标准20倍。随后,兰州市政府便宣布,在此之后的24小时内兰州市的自来水皆不宜饮用。在兰州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威立雅水务集团向媒体证实:在4月2日威立雅水务就对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但是完整的检测和全面的分析都需要时间,至4月10日才正式确认自来水苯超标并采取措施。在这段时间里,兰州市民“有可能已经饮用了苯超标的自来水”。截止4月15日,兰州市的居民自来水已经基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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