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着名作家李敖之女李文在大陆惹上官司,大陆媒体称,李文与马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马某以李文在租赁期间迟延支付租金、擅自变卖损坏财产为由依约申请仲裁。因李文未履行仲裁裁决,马某向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6月16日上午,北京市三中院通报称,已正式受理该案。
2013年6月28日,李文与马某签订了一项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李文承租马某的一套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的别墅,租赁期三年。马某认为,租赁期间内,李文不仅迟延支付租金,而且擅自变卖、损坏申请人财产。由于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争议,故依据《租约》约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4年4月25日作出仲裁裁决,裁决李文将租住房屋退还马某,并向马某支付每月租金、滞纳金、误工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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