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江西新余维权人士刘萍的女儿廖敏月因呼吁营救母亲被当局要求交出护照。6月19日,刘萍因涉嫌“非法集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三项罪名,被判有期徒刑6年半。刘萍、魏忠平和李思华被称为“新余三君子”,三人都曾积极参与中国“新公民运动”,公开倡议政府官员财产公示。
据维权网报道,廖敏月是在周日(6月22日)收到新余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的通知书。通知书说,该处接到通知,廖敏月涉嫌寻衅滋事被列为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并要求廖敏月在6月20日下班前上交护照,否则将宣布护照作废。
2014年6月19日,中国江西省新余市中级法院对维权人士刘萍、魏忠平和李思华进行了宣判。其中,刘萍、魏忠平因涉嫌“非法集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三项罪名,分别被判处六年半监禁;李思华被控“寻衅滋事罪”获刑三年。
刘萍、魏忠平和李思华被称为“新余三君子”。他们三人因参与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及敦促人大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而于2013年4月27日被拘押,随后被先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后又变更成涉嫌非法集会,再后来又变成涉嫌“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
2011年,刘萍与魏忠平试图以独立身份参选新余市当地人大代表,但均遭到官方阻止。
刘萍被判刑之后,其女儿廖敏月就积极公开声援母亲,并曾经在推特和新浪微博发表公开声明,指“母亲的判刑是对其维权活动的严厉报复”。
廖敏月在声明还说:“这一年多以来,我经常的反思自己,为什么以前的我要拼命阻止我的母亲,我要去漠视当代社会中的暴戾与邪恶?我正在深刻忏悔,因为现在我的母亲他们所遭受的代价,就是我们一群冷漠者!”
廖敏月在声明中还表示,“这次的判决,不是三个人的悲剧,是三个家庭的悲剧,中国法制的悲哀。”
廖敏月是应届大学毕业生,就读于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12月底,她曾经向该校党委递交了退党声明,表示主动放弃中共预备党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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