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6月24日,中国官方公布《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得以让人们一窥中国政府这个庞大的行政机器的的政策执行和资金运行情况。据称,此次中国国家审计署主要审计了38个中央部门,延伸审计这些部门的389个所属单位;审计了11个国企,抽查791项重大决策事项。报告显示,这些被审计的部门和企业,多有“病灶”被查出,涉及金额以千亿计。众所周知,在决定未来中国数十年历史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设定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这是习近平在已有“四个现代化”基础上推出的“第五个现代化”,已经超出了“四个现代化”的器物的层次,进入了制度和能力的层次。观察人士指出,要实现“第五个现代化”,亟需通过制度规范来剔除这些“病灶”,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可以“倒逼各项制度的完善”的审计工作的强化已是必然。
当然,审计报告审计出来的不仅仅全是“忧”,比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财政拨款支出就比上年下降22.93%。这相当于较上年节省了近四分之一“三公”开支,直接反映出习近平上位以来,出台“八项规定”以及所进行的整风治吏初见成效。据悉,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将召开年中经济会议,总结上半年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部署下半年的经济工作,此次审计署公布的各项审计数据,将成为政治局会议上讨论的重要议题。
多部门审出“病灶” 涉及金额千亿计
6月24日,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做《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在财政资金使用和安全方面,报告指出,由于审批链条长、信息沟通不畅,加之审核监管不到位,造成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问题较多。在分配环节,超范围和超标准分配财政资金128亿多元;在申报和拨付环节,抽查的6个中央财政专项中有18亿多元被骗取套取;在使用环节,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1亿多元。
详细问题体现在,至2013年底,卫生计生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3个部门主管的35个社会组织和61个所属事业单位利用所在部门的影响,采取违规收费、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有偿提供信息等方式取得收入共计29.75亿元,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1.49亿元。
此外,在保障房建设方面也查出较大的违规行为。报告显示,在保障性安居资金管理方面,有38个单位骗取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41亿元,有237个项目或单位将78.29亿元挪用于市政设施、园区开发等。两者合计导致近百亿元保障房资金被套取、挪用。除了审计中央部门,中国国家审计署还审计了11个国企。与中央部门部门审计结果相比,抽查的11家国有企业问题严重。审计报告显示,抽查11户企业的791项重大决策事项中,有230项(占29%)存在违反决策程序、缺乏可行性研究论证以及决策内容不符合规定等问题,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134.68亿元;2,460项大宗物资采购和781个工程建设项目没有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120亿元;7户企业违规超提或超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等11.61亿元。在这之中,7户企业违规超提或超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等11.61亿元只能算是小问题。
特别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被审计署点名称,在油气开发、并购重组、国有资产处置等过程中,一些企业管理人员滥用职权、违规决策,甚至与民营企业或个人串通牟取私利,严重损害国有权益。
这些直接的反映就是中石油窝案的被查处。对于经不起审计的国企,大陆学者呼吁,中共应加强对国企必须严加管束,审计之后要有一套完整的纠偏机制,否则各种问题会“屡审屡在”。国企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也要承担相应责任,不能成为摆设。
除此之外,一些矿业权还被低价甚至无偿转让,成为腐败高发的重灾区。审计还发现,8个省共发现应征未征和挤占挪用探(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等资金284.18亿元,占抽查资金额的10.96%。报告显示,在抽查的3,724宗矿业权中,国土资源部门越权审批或违规审批不符合条件的矿业权636宗,有114宗存在低价出(转)让和溢价收购从中牟取不当利益的问题,还有13宗在国有企业改制时被无偿转让。报告指出,在陕西省靖边县3宗探矿权出让中,国土资源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违规审批,民营企业5年间通过转让部分股权方式将探矿权转手倒卖获取暴利。
当然,审计报告审计出来的不仅仅全是“忧”,比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下降22.93%。这相当于较上年节省了近四分之一“三公”开支,直接反映出习近平上位以来,出台“八项规定”以及所进行的整风治吏初见成效。不过,审计报告亦指出,至2013年底,仍有14.14%的部门预算未执行,“还有一些部门及所属单位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约法三章’要求,有的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揭示群体性腐败、家族化犯罪新特点
《报告》披露,2013年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14起,涉及1,100人。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行政管理权或审批权集中、掌握重要国有资产资源的部门和单位。通过分析这些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审计署认为,当前腐败案件存在3个新特点:
一是群体性腐败问题严重,家族化犯罪问题突出。上述案件中,有112起(占35.7%)是“串案”、“窝案”,涉及760多人,其中31起案件有主犯的近亲属参与。这类案件大多以一名或几名公职人员为核心,以其掌握的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为支撑,案件链条往往牵扯十几人或数十人,有的涉案人员之间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二是违法犯罪方式更加隐蔽,有意培植利益关联方“代理”作案,并最终从中介方获得利益回流。审计发现,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有意培植利益关联方“代理”作案,有的将原本可以按正常程序开展的行政审批等事项,指定中介方介入协助,并最终从中介方获得利益回流。在股权转让、招投标、资格申请、投融资等业务中,这一问题尤为突出。审计发现此类案件80多起,涉及200多人。
三是权钱交易收益远期化,权钱交易趋向索取投资入股、业务垄断、矿产开采等隐性利益。审计发现此类案件109起。这些案件中权钱交易趋向索取投资入股、业务垄断、矿产开采等隐性利益,有的在位时只“帮忙”不收礼,待离职后再兑现;有的将部分违法所得投入公益事业树立“道德”形象,或谋求政治地位。
与之相印证的是,十八大以来,蔓延四川官场-中石油-政法系统的周永康案的查处,以及其衍生出来的江西官场窝案、山西官场地震等,无不验证了上述特点。
值的注意的是,十八大以来的重拳强力反腐中,审计系统可谓功不可没。一方面,审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了大量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给纪检、公安、检察等部门,扮演了反腐“先遣队”的角色。如成投集团董事长戴晓明违规对外投资案、铁道部刘志军案等,都是审计工作中发现线索的。
另一方面,审计署根据中纪委的全盘反腐部署,对一些涉嫌重大违纪违法的项目、企业及时介入。如审计署去年对中石油、华润等央企2012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可以说,审计工作为中纪委及司法机关下一步的查办侦办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支持。
作为监督财政收支、维护财经秩序的国家机构,审计一直是反腐链条的重要一环。中国总理李克强去年6月17日考察审计署时要求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用“火眼金睛”看好国家钱财,发挥审计对经济的“体检诊断”功能,当好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念好权力监督的“紧箍咒”,让中饱私囊的人暴露在阳光之下,坚决清除侵蚀公共利益的“蛀虫”,把权力涂上“防腐剂”,以审计倒逼各项制度的完善。李克强对审计反腐败作用的强调,凸显出审计部门对于预防、发现腐败的重要性。可以预见,未来,在审计与反腐之间的衔接将会更加紧密。实现执政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种种迹象表明,中共高层正在提高审计署的地位,十八大之后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多次调研、座谈活动中,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都陪同左右。而中纪委常委、副审计长侯凯也于2013年底空降上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成为中纪委常委中唯一的地方大员。中共纪检与国家审计的频密互动,在大陆媒体眼中是以往所罕有的。这从一个侧面凸显了中央领导层对发挥审计作用、推动廉政建设有着清晰严密的部署。
除作为打击腐败“有力工具”被高度聚焦外,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审计更为重要的作用在于:可以通过对中央重大经济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等的跟踪审计,反映体制障碍、机制扭曲、制度缺陷等方面问题,促进制度创新和改革;也可以通过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而通过监督检查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亦可以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进程……对完善政治制度、规避问题发生有重要作用。中共十八大报告在谈到体制改革时,明确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问责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正是源于此。
邓小平曾经讲过“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不好的制度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由习近平主持的,将要决定未来中国数十年历史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设定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这是习近平在已有“四个现代化”(即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方面的现代化)基础上推出的“第五个现代化”,已经超出了“四个现代化”的器物的层次,进入了制度和能力的层次。多维社论《期盼中国实现“第五个现代化”》曾指出,这个现代化的含义十分明确,不仅是国家机构、官员素质的现代化,也是执政党的现代化。“第五个现代化”的主张至少包括两个维度:第一,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第二,执政者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前者主要指赖以完成国家治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设计,在思维和精神上要有现代属性;后者又可以从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进行细分,要求执政者不仅要建立现代思维,还要有现代的、与时俱进的手段和措施。
显然,对于“中央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等应归于制度层面。观察人士指出,只有逐步完善这样的制度,并使之真正的发挥作用,方能为实现第五个现代化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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