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26日一致裁定,美国总统奥巴马在2012年没有经过参议院确认就任命美国国家劳工关系局官员的做法违宪。白宫对此裁决非常失望,但表示将尊重法院裁决。
美国最高法院26日作出了以一项有利于参议院共和党人的裁决,限制了美国总统的休会任命权。参议院共和党人正在与总统奥巴马进行一场党派斗争。
在该案中,奥巴马声称,国会当时处于休会期间,所以他有权作出休会任命。不过,最高法院裁决,当奥巴马2012年作出任命时,参议院并没有正式休会。大法官斯蒂芬(Stephen G. Breyer)在解释最高法院裁决时说,国会休会不到10天,难以推定奥巴马的休会任命是合法的。
白宫表示对最高法院的裁决“极为失望”,但表示白宫会尊重最高法院的裁决。
2012年1月3日,美国第112届国会成立,随后进入休会状态。奥巴马总统动用宪法赋予的“休会任命”权,于4日任命了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的3名成员。
2013年1月,美国首都华盛顿上诉法院认为奥巴马动用“休会任命”权时,参议院并不处于“休会期”。当时为避免奥巴马行使“休会任命”权,参议院的共和党人特意做出了“轮值”安排。当时参议院每隔三天就召集形式会议,虽然并没有讨论任何议题。奥巴马指责参议院共和党人召集形式会议是在耍把戏,目的在于阻止其进行休会任命。
奥巴马政府拒绝接受华盛顿上诉法院的判决,并支持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提出上告,此案由此上诉至最高法院。
休会任命权,简称休会任命(recess appointment),据美国宪法所述,指在国会休会期间,美国总统可不经参议院认可而直接进行人事任命。但美国宪法对“休会”一直未有明确定义。由于该宪法漏洞,导致美国总统行使这一权利存在很大争议。
在参议院与总统几次权力斗争之后,20世纪40年代以来双方默认的办法是,参议院容忍总统利用“程内休会期”绕开参议院进行任命,但总统也尽量避免在短于10天的休会期间内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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