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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安局发布透明度报告欲解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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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家安全局(国安局,NSA)的窃听丑闻招致世界范围内的愤怒,为缓和事态,便于当地时间27日发布了第一份“透明度报告”,承认该机构去年监控的对象将近9万个。

美国安局称,外国情报监控法庭去年批准该机构进行情报搜集的命令不到2,000个。其中1,767个命令是依据案件调查的“合理依据”发出的,另外131条则允许该机构搜集调查对象拨出或接通的电话号码。

美国安局称,他们只收到一条涉及外国情报监听法第702条款的命令,该条款规定如何搜集非美国公民或境外团体及组织的情报。不过,去年被该机构列为“目标”的个人或组织有89,138个。

报告称,国安局根据外国情报监听法有关大规模搜集情报或“业务纪录”的条款,提出178次申请;该条款允许国安局大规模搜集电话元数据。这让国安局去年执行总计423项特别调查,搜集更多数据,并对248名“确定或推测为美国人”的目标,以及另外172个“个人、实体或海外势力”进行调查。

国安局去年发出19,212份“国家安全信函”,涉及38,832项索取资料的要求。这类信函属于行政传票,允许联邦调查局在没有许可令的情况下也能搜集情报。

针对美国国安局的首份“透明度报告”,谷歌执法主管萨尔加多表示欢迎,认为这“是朝正确的方向迈进,提高了政府和互联网服务公司之间的互信”。不过他指出,政府可以做的更多。他说:“我们希望看到联邦政府今后发表有关其国安需求的报告时,能提供更多有关其监控目标的资料。”

美国公民隐私权利组织“电子阵线基金会”的律师鲁莫尔德(Mark Rumold)表示,国安局监听的一个“目标”,可以是20人或是100人,因此被监控的人数,远不

止9万人。国安局则解释称,也会出现重复统计被监控对象的情况,比如一个人拥有不同的电子邮箱,国安局可能将每一个邮箱列为一个监控目标。

该律师表示,根据美国法律,美国国安局的所有监听计划,都必须获得法庭的批准,不过《美国自由法》702条款之下所有的监听,只需要一个法庭批准即可,“702条款相当于完全消除了司法。”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也表示,国安局的数据,并不是所有被监听的美国人的统计。按照职责要求,美国国安局应该监听的是外国人的通信,但是大量的美国公民也被涉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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