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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反恐奖励副作用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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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共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反恐怖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打一场反恐怖人民战争”后,全民反恐成为大陆从官方到社会的普遍共识。但是,全民反恐的具体模式并不清晰,也就变相导致反恐行动对公众并不具有足够的号召力度。虽然文宣机构报道过几起群众举报为破获暴恐份子立下赫赫战功的事例,也仅仅是星星点点。可以说,目前“反恐怖人民战争”没有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正是在这样的状况下公安部下发《通知》,建立暴恐活动举报奖励机制。目前,这一制度显露出,官方尝试用利益手段网罗社会的反恐参与度。

日前,公安部下发《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的文件,官方旨在通过对举报者信息的严密保护和对举报者采取金钱奖励的双重方式,加强全社会的反恐共识。但是,对《通知》管窥蠡测可以看出,官方推广的举报奖励模式面临三方面隐患,利益驱动易滋生“职业反恐人员”的潜在安全风险,重金奖励易遭到“利益绑架”民众的诘问,以及奖励机制短期内进一步增加反恐成本的可能。简言之,“建立完善暴力恐怖活动举报奖励机制”这剂“全民反恐”强心剂的副作用不容小觑。

公安部设立的暴力恐怖活动举报奖励机制,对公民举报的暴恐信息实行有偿奖励方式,奖励金额有些地方甚至高达50万元。从政策的实际操作层面上看,高额的利益导向,极易培养出专职的暴恐活动举报人,甚至催生“职业反恐举报人”专属身份。这种情况,容易导致公安机关将内部成本外部化,举报机制会有造成有权机关懒政的可能。

同时,还要考虑到,重金奖励是一把双刃剑,在激励民众积极加入举报的同时也会对民众造成利益绑架。按照官方的说辞,“有的人可能看到反恐挨不着自己什么事,看到就赶紧跑了,但一想到有50万元的奖金,就打个电话,这可能就避免了一起重大恐怖事件的发生”。是否可以理解为官方试图用金钱来“矫正”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沿着这个层面拓展一下,这种利益导向是否会产生“矫枉过正”的不幸情形,即令民众在利益的驱动下而身处险境。官方的这项政策,在激励了民众举报热情的同时也增加了民众涉足危险的概率。

当然,官方制定了保护举报人的相关制度。《通知》严格强调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奖励、宣传等工作中不得公开能够确定举报人的信息,并且对可能发生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要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同时特别强调,因工作失误造成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等受到威胁和损害的,要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从体系设计层面来讲,保护制度可以称之为周密详实。但是,这些保护措施有一个隐形前提,就是举报行为的成功性,也就是说民众只有成功的将举报信息传送到公安机关后,才能够受到保护。所以,这个保护模式存在一个断层面,如果民众在举报未遂的过程中遭遇到危险,该如何处理。虽说这仅是一种可能性的推测,不过攸关性命,不可不察。面对暴恐事件频发的态势,中国政府在反恐力量上的投入不可谓不大。安保升级成为常态化,装甲车、巡查机以及反恐军演等武力威慑的规模也在逐步提高,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更是将反恐推向一个高潮。随之而来也产生了一些疑惑,中国在反恐行动中究竟投入了多少。这些经济上的投入,以及维稳推高的社会成本,对反恐起到了怎样的作用。目前来讲,这方面的信息犹未可知,可以确定的是,举报机制的建立,短期内必将进一步加大反恐成本。据相关新闻报道

,大陆多地公安机关已经推出奖励措施,其中,深圳市最高奖50万元,甚至上不封顶。官方大手笔的布局反恐,会起到怎样的作用,值得后续观察。

时至今日,中国的暴恐行动明显的呈现碎片化形式,没有规律可循。基于如此难以防范的状况,官方提出“全民反恐”的对策,是行之有效的解决之道。不过,这种利益驱动推动民众举报行为的对策,不免有些简单粗放。所以,希冀官方能够在凝聚全社会反恐共识和疏导民众恐慌情绪多做努力,毕竟少一份对恐怖势力的恐惧,“全民反恐”就多一份对抗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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