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中国银监会宣布调整大陆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自2014年7月1日起,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贷款和“三农”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涉农贷款等6项,将不计入贷存比(贷款)计算的分子,而银行对企业或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CD)等两项计入分母(存款)。
此次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有助于降低银行利用同业业务等逃避存贷比和信贷规模限制、进行监管套利的冲动,引导资金从表外逐步回流表内。据此估算,此次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理论上商业银行释放流动性最多可超过8000亿元。但考虑到各行贷款规模和资本充足率的限制,实际释放资金将低于理论数值。
大陆专家分析认为,银监会此次调整存贷比是“微刺激”第三波,银监会调整存贷比考核口径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符合“定向微调”的宏观政策预期,未来一段时间内货币政策将延续目前总量稳定结构优化的思路;支持农业、支持小微企业的方针,三农和小微企业将获得更大的政策性贷款空间。有利于降低上述领域的融资成本,有益于中国经济的结构转型。
根据大陆银监会发布通知要求,在近年已实施的存贷比分子扣减支农再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三农”专项金融债对应贷款,以及村镇银行使用主发起行存放资金发放的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基础上,再扣除以下三项。
包括:一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且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付的其他各类债券所对应的贷款;二是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三是商业银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转贷资金发放的贷款。上述贷款具有明确稳定的资金来源,无需相应的存款资金进行匹配。
目前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突出,虽然中国经济增速出现放缓,但是中国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并未缩减,因为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过于庞大,加之银行业转型的意识不足,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中共三中全会改革目标明确,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便是融资难问题,中国央行两次针对农业与小微企业的定向降准,说明中共高层将通过制定政策引导来激活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因为现阶段的融资成本太高,即使企业背得动这个利率,也很难赚到钱。事实上,能够接受20%以上年化利率的企业,融资肯定是急迫且非常缺钱,这就表明了其资金链紧张,甚至可能断裂,风险不小。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央行定向降准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这个效果暂时是不会太明显的。
总而言之,企业的融资贵,主要贵在利息以外的附加费用上,不合理的收费使得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雪上加霜。国家给了银行在存款准备金上的优惠政策,目的是要通过银行将更多资金投向企业。但是,目前银行的风险偏好低,稳健优质企业稀缺,银行在这种情况下也不会主动去调低融资利率。所以,从另一个方面看,单纯通过定向降准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暂时难以缓解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现象。
考虑到银行业18.5%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存在,单纯的贷存比指标的调整,并不会让银行业因此就额外增加多少融资,但却能够鼓励融资走“贷款”的正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弱化影子银行的发展动力。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市场呼声较高的同业存款并未成为此次存贷比分母调整的纳入项。
据银监会负责人表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在银行的存款接近一般性存款,是不是将这部分计入存贷比当中也有所考量。不过,最终没有将银行同业存款计入到存贷比的分母当中,主要有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大的背景是在加强同业业务监管、规范同业业务的时候,存贷比调整如果设计不当,可能会干扰监管实施的效果。简单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纳入,可能会存在银行和非银行之间的套利,这样会让非银金融机构成为银行存款的通道。
比如一家银行存贷比压力比较大,可能把资金拆借给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机构再存回来,这样就是一个监管套利。
另外一个方面则是,如果同业存款纳入到存贷比,同业资金运用是不是也应该加到分子当中去,这存在处理难度。同业资金运用如果加到分子当中,有可能增加存贷比的约束力。
未来大陆监管层将考虑在上海自贸区先进行试点,把稳定性比较高的非银行机构存款放在存贷比的分母里面,如果下一步试点的方案我们觉得经验比较可行,可能会考虑进一步推广。目前自贸区已经成为中国各项改革的一块“试验田”,今日凌晨上海市政府公布了,上海自贸区2014版负面清单,新版的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共计139条,比2013版减少了51条。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