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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俊减刑1年 狱友称其刷厕所很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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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狱中受6次表扬,“金哨”陆俊被建议减刑一年。今天下午,二中院在燕郊监狱公审,当庭对陆俊作出减刑一年的裁定。这是本市公审的首起减刑案。2012年2月,丹东中院认定陆俊为足球俱乐部等谋利受贿,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其5年半。

今天下午,陆俊减刑一案开庭。审判长裁定,陆俊减刑一年。

陆俊的狱友在法庭上,为陆俊作证称,陆俊在干活时不怕脏,不怕累。“比如我们卫生组负责的各寝室厕所啊,他都带头干。刷洗便池啊,这些工作都很脏累,他也肯干。”

检察机关发表出庭意见表示,人生有波峰也有波谷,希望陆俊对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有一个正确的评价。“你对中国的足球届是有贡献的,但是有受贿行为,这是有功有过,希望你能接受教训。”

陆俊最后陈述表示,如果减刑,将作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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