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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设专门法庭治环境违法 薄案一审法官任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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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人民法院7月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并发布了环境资源案审判的指导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首任庭长郑学林首次公开亮相,曾任薄熙来案件一审审判长的王旭光担任副厅长、审判员。中国官方称此举是为了破解环境资源案件“立案难”“取证难”等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力度。此前,中国人大今年4月修订通过了被称为迄今最严厉的环保法,加大了惩罚强度。

众所周知,与经济高速增长相伴而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资源破坏严重早已成为中国的主要“公敌”之一,中国前两届政府也曾表示要治理污染、推进“绿色”战略,但迄今见效甚微。

研究表明,中国三分之二的土地估计已受污染,60%的地下水受污染,越来越多省份和地区的城市空气污染严重,雾霾袭击增多。近年来,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民众群体抗议事件增多,环境资源纠纷数量也呈较快增势,生态环境保护又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普遍认为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领域薄弱、地方官重GDP轻环保是导致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部分主要原因。

不过,早在今年3月,中国总理李克强就宣布要对污染“开战”,随后一系列治理污染保护环境资源的措施出台。今年6月中国环保部对19家污染严重的企业开出总计4.1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下旬修订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与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一起,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律体系。

此前,中国人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已于去年6月发文共同解释了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的法律适用问题。但执行程度仍是个较大的问号。郑学林在3日的情况通报会上向记者承认,涉及环境资源案的法庭判决经常较难执行,法院在受理和审理环境资源案方面“存在问题”,由于“某些干扰”,有些案子法庭愿意受理,有些就不敢接。分析人士认为,在立法、执法和制度层面采取行动才是治本之道。

据悉,中国各地法院也在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方面进行了探索。中国第一家生态保护法庭2007年在贵阳成立,目前大约有16个省、区、市设立了134个环保法庭、合议庭或巡回法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一审、二审涉及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民事案;涉及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有关权属争议纠纷民事案、涉及森林、草原、内河、湖泊、滩涂、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民事纠纷案。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涉及环境资源民事案也可由环境资源审判庭审查,按照法律提审或裁定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最高法院环境审判庭有责任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还表示将逐步建立与行政区划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以解决跨行政区划的环境资源保护与行政区划权利配置冲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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