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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新规定 传媒用粤语报新闻会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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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将于今年10月迎接省语委办的评估验收,评估范围涉及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当地上周五开会动员和部署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评工作,要求普通话要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和会议用语,另要求普通话成为幼儿园、小学的校园和教学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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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迎评方案,规定电台、电视台自办节目(地方曲艺和经省广电部门特批使用方言的节目除外)以普通话播出为主。据称,80%以上的节目需使用普通话,新闻播报时使用普通话作为主持、采访用语,一旦出现用方言主持或采访,就会被扣分。

党政机关,如果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可加分。而任何机关没有要求公务员说普通话,将被扣分。在学校方面,要求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没有达到要求将被扣0.5分。此外,师生及学校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均要说普通话。

另外,小食店、饭店的菜谱上不应该出现繁体字。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不得使用繁体字和已经废止的异体字、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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