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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资委副巡视员徐曙明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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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纪委对省国资委副巡视员、省(中)直企业工会主席徐曙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徐曙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收受贿赂,数额巨大。

徐曙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徐曙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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