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广州皮肤科医生刘欣发微博质疑云南白药功效,时隔一年后遭到云南警方的跨省调查,理由是对方认为其“涉嫌造谣”。7月16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皮肤科医生刘欣(微博认证名为@昡鐡重剑)发微博称,自己被云南警方和云南白药集团代表传唤调查。据悉,云南白药以刘欣涉嫌造谣造成企业商誉受损为由向当地警方报案。
报道称,这条惹祸的微博发自2012年8月27日晚。微博内容是:“今天又一个因家长无知造成的病例:皮肤擦伤后用红汞+云南白药粉,表皮坏死、真皮层纤维增生,毁容基本确定!科普一下:伤口关键是清洗干净,利凡诺、碘伏均可,清洁后外用含凡士林的抗菌药膏涂敷,禁用一切粉剂外敷!在潮湿的环境中,伤口表皮化的速度(愈合速度)可达干燥时的两倍,且不易形成痂皮。”在该微博所配的图片中,一名女孩右脸的太阳穴、鼻翼、耳根处伤口较深,已出现明显的溃烂。
就是这条微博让刘欣陷入与云南白药的周旋当中。7月16日,刘欣在微博上透露,“今晚云南白药集团的代表和云南警方邀我去广东省厅那边聊聊天”。后在7月17日,刘欣称“调查已结束,历时约4小时”,并称“你们是否找警方调查,最终立不立案,是诱是吓,于我皆如尘土”。在帖子的回复中,刘欣透露了调查当晚云南警方对他提出的质疑,包括“自己有什么利益,是否收了钱,照片中女孩伤口是否伪造,照片是否为你亲手所照的”等。
事实上,刘欣与云南白药的纠葛在2014年初就开始,刘欣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2014年前后云南白药方面一行三人到广州找到他,包括云南白药法律事务专员。“他们问患者的情况,问当时的情况,还说我的微博被当地的晚报刊登,对他们企业影响很大。”
另据媒体报道,云南警方称,云南白药已以刘欣“涉嫌造谣造成企业商誉受损”为由向当地警方报案。对此,云南白药相关负责人尚未对该事件回应。
有律师表示,判断是否构成损害企业商誉罪,需要符合主观和客观两个条件,主观上嫌疑人是否故意抹黑云南白药,例
如经常发表抹黑云南白药的微博等;客观上,还需要证实嫌疑人所发表的内容存在客观错误,而且企业也因此造成客观上的损失。
多名皮肤科医生均认为,刘欣在微博所述符合临床情况,“皮肤潮湿,有渗出性情况并不适宜用药粉,需要用溶液。”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表示,“这是一般皮肤科的常识,但刘欣的表达也有欠缺严谨,红汞+云南白药粉造成的结果可能是红汞造成的,也可能是云南白药粉造成的,也有可能是两种混合之后的化学作用造成的,但有血的情况现在一般很少用药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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