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揭秘中国贪官外逃路径:身份高躲北美 身份低去非洲

声明:本文转载自 「苹果日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中国公安部7月22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年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在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国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强调,一些外逃嫌疑人牵涉腐败犯罪,能否到案,直接关系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观察人士表示,这可以看作是中共密集反腐动作中的最新举措,其用意十分明显,将是意图在痛打国内贪官的同时,亦要开抓已经外逃的“脱网之狐”,从而进一步形成反腐的合围之势。

据大陆媒体《潇湘晨报》报道,自2008年以来,中国公安机关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将730余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最新的案例包括“浙江跑路美女老板”俞优静。此前,俞优静会同其母卷款上亿元外逃,被警方从乌干达缉捕回国。2014年2月,孙丕海、孙丕周兄弟骗取他人6,000余万元(1人民币元约合0.16美元),畏罪潜逃瓦努阿图。6月16日,中国警方在瓦努阿图抓捕孙丕周、孙丕海,成功将其押解回国。

不过,这些携款向境外跑路的贪官、非法集资者、诈骗者等一般会选择什么地点藏匿?公安机关缉捕境外在逃人员一般会履行什么样的程序?面临怎样的国际合作难题等也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公安部表示,对外逃嫌疑人较多的国家和地区,适时组织集中缉捕。目前并无相关数据显示,外逃嫌疑人哪些国家和地区藏匿较多。依目前的公开资料来看,外逃嫌疑人多选择出逃亚洲、非洲、北美地区,这些人多是诈骗者、非法集资者以及贪官。

7月3日被押送回国的犯罪嫌疑人俞优静号称是浙江的美女老板,她与其母因为违规借款两千万,携款外逃。2014年6月30日,警察在非洲的乌干达找到了俞优静。而2014年2月,孙丕海、孙丕周骗取他人六千多万后,选择的潜逃地点是非洲国家瓦努阿图。

对于外逃贪官,自2000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组织开展追逃专项行动以来,至2011年,检察机关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8,487名。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分析:“在外逃贪官中,那些身份高、案值大者,多看中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移民国家。身份较低者则选择拉美、非洲、东欧或者周边国家。太平洋岛国和中美洲一些国家,也是一些外逃贪官的热门选地。”

2014年6月,上海警方称,已在海外缉捕14名经济犯罪嫌疑人,按藏匿国家划分,从亚洲国家及地区遣返回国的共计11人,包括中国香港、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阿联酋;其余3名分别从美国、奥地利、澳大利亚回国。2014年下半年,上海警方根据现在执法合作的国家间关系,将针对重点国家,特别是东南亚国家,开展外逃集中抓捕。中国公安部还表示,在缉捕时,应充分发挥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优势,深化国际警务合作。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截至2013年5月,中国已经与36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其中发达国家包括西班牙、法国、葡萄牙、澳大利亚和韩国等,另与49个国家签订民、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虽然中国与美国、加拿大等国之间还没有签订引渡条约,但是双方有一定的司法协作。然而,中国打击外逃贪官仍面临诸多困境。

最高人

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曾向媒体表示,在各国引渡法律中,都有“政治犯罪不引渡”的原则。“现实中,一些国家面对我国提出的引渡或遣返请求,习惯于听信逃犯关于‘回国后可能遭受政治迫害’的辩称,对于一些犯罪事实已经非常清楚的外逃人员,既不积极遣返也不给出像样的理由。”此外,死刑问题是当前引渡中的一个难题。由于中国《刑法》中规定有死刑,对于那些坚持“死刑不引渡”原则比较彻底的国家,引渡就存在一定的障碍。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