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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劳动部长澄清不伦 指报道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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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一期《壹周刊》报道指劳动部长潘世伟惊爆不伦,对此,潘世伟23日发声明澄清报道内容,并指周刊子虚乌有、捏造事实、损人声誉,要负起所有法律的责任。

59岁的劳动部长潘世伟,疑似与小他23岁、目前是他办公室主任的王姓女秘书惊爆不伦。潘世伟透过机要发声明,王秘书是工作上的好伙伴,居所相近,偶尔造访,实为人之常情,无需变装,且不论是工作或私谊,皆无越轨。

王女是当初潘世伟在文化大学劳工系任教时的学生,6年前被潘世伟安插在身边当秘书,至今已当到办公室主任,两人是师生关系、亦是主仆关系。7月初,潘世伟被直击,7天内有3个晚上,前往王女的香闺,每次都待1至2个小时;除了夜奔香闺外,潘世伟也会在早上上班时一并接送,出差也是带著女秘书趴趴走。

曾有劳动部官员透露,潘世伟第一次带女秘书出国时,当时有同事觉得不妥,但也不方便说什么;但后来潘世伟成了主委后,同事曾劝他别这样做,但他仍坚持;甚至今年(2014年)的国际劳工会议,没公务员资格的王女也跟着潘世伟坐商务舱,被官员戏称是“蜜月之旅”。

被问及是否常夜入女秘书香闺?潘世伟称说“不一定,没有这回事,有时候她家还有别人。”王女则是回应“没这回事!是谁说的?我真的觉得莫名其妙。”至于被问及是否用公务车接送,王女则说有时行程较晚,司机大哥会顺道送她回家;而至于到国外出差坐商务舱,潘世伟则回应“有报备外交部,且部长带秘书出国很正常。”

对于媒体报道,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说,行政院长江宜桦请潘世伟对外说明。

潘世伟声明如下:

一、获悉《壹周刊》之报道内容,本人深感痛心与遗憾!为何媒体仅听“爆料”者的一面之词,就做出子虚乌有、捏造事实、损人声誉的大幅报道,故而《壹周刊》必须为此一恶意散布且误导大众认知的内容,负起所有法律的责任。

二、本人于民国97年(2008年)6月正式接任劳委会副主任委员,之后,本人于9月商聘王小姐担任秘书工作。时隔6年至今,期间包括本人担任劳委会主委、劳动部部长,王小姐也都担任主委室、部长室主任一职并兼负秘书工作,所以,许多公务行程,王秘书皆须随行记录本人交付的指示,并联系相关人员或通知相关业务单位办理后续事宜。

王秘书曾为本人的学生,本人与其父母等家人亦皆熟识,因此,将其视为子女晚辈。王秘书与其家人同住,并非独居,她协助本人工作6年来,处事细心、态度认真,是本人工作上的好伙伴,本人居所(天母)与其(士林)相近,偶尔造访,实为人之常情,亦无需变装,且不论是工作或私谊,皆无越轨之事。《壹周刊》报道所谓“本人夜访其住所”即推论不伦之恋,实为捏造事实,子虚乌有,故而关于本篇报道恶意影射本人并误导社会大众认知之内容,该媒体须负起所有法律责任。

三、本人率团出国之参访行程,均由外馆人员或主办活动单位人员协助安排并陪同,全属公务行程。根据“国外出差旅费报支要点”第5条规定,部长得乘坐头等(舱)位,并得指定随行人员1人,乘坐相同等级之座(舱)位;但在多次出国参访行程,本人往返皆搭乘商务舱。

四、本部幕僚单位在安排部会首长下乡访视行程中,为能另外争取时间与当地工会干部交换意见,才会与相关同仁提前一夜抵达当地住宿,借由拜访、座谈或餐叙方式联络情谊,以了解各工会运作概况、需协助解决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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