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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父亲及代理人涉诬告罪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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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引发舆论喧嚣的浙江东阳“80后亿万富姐”吴英集资诈骗案,并未随着吴英由死缓改判无期而告以结束。吴英之父吴永正和其代理人蔺文财也卷入其中。浙江东阳市政府官方微博7月30日消息,经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调查,吴英的代理人蔺文财涉嫌诬告陷害罪,于7月29日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吴英父亲吴永正涉嫌诬告陷害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于7月30日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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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父亲吴永正

吴英父亲吴永正从7月29日晚开始手机关机,而吴英案代理人之一的蔺文财29日下午16:00原本计划由太原飞往哈尔滨,但未登机,手机也是关机状态。

7月23日,吴英在狱中曾写说明称,曾举报过东阳财政局副局长陈军受贿,吴英认为“他不应该作为处置我公司财产的负责人”。而当时,蔺文财正是作为吴英案的代理人之一,向东阳市政府转达吴英的这一意愿。陈军此后也向警方报案。

相关报道中,蔺文财称,吴英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间曾通过书面方式举报14名领导干部涉嫌受贿。

已经公开的资料显示,被吴英举报的官员有:湖北省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天贵、荆门市农业银行原副行长周亮和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市灯塔支行原行长梁骅。此三人都已被查处,现已分别获刑。其他被举报的官员情况未对外披露。吴英案件进展回顾:

2007年2月13日,浙江东阳警方表示,之前多名群众举报,反映吴英及“本色集团”以高利率吸收大量民间资金,而当地银行系统也发现吴的账户上经常有大额资金汇入。东阳警方调查后,发现吴英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嫌疑,遂对亿万富姐吴英刑事拘留。

2007年3月16日,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被刑事拘留三十几天后,被浙江东阳市公安局逮捕。

2008年2月20日,在东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向东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东阳市检察院以吴英“涉嫌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东阳市法院提起公诉。而此后金华市检察院审查认为,吴英并不构成“合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是构成“集资诈骗罪”。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月 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吴英的上诉书中提及其上诉理由时认为,其本人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意图,所借资金大部分用于公司经营活动,仅有少部分用于购买个人物品,因此不存在肆意挥霍。

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二审中,厘清以白手起家创办本色集团的吴英所借资金究竟系用于正常经营活动,还是个人挥霍挪作他用,成为判决的关键。当时,吴英当庭认罪,承认此前东阳市检察院对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公诉。二审结果当时并未宣布。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该案发回浙江高院重审。

2012年5月21日,经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重新审理,被告人吴英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此后的两年时间,吴英一直被关押在位于杭州的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在狱中,除了服从改造,吴英一直在向驻监狱的检察人员递交申诉书,要求重新审理自己的案子。‍

2014年7月11日,吴英减刑案今天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开庭审理,法院裁定,吴英从死缓减刑至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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