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路口的中国,她的最大阻力往往来自各大衙门----跟发改委谈放权,跟财政部谈减税,跟国资委谈国退民进,跟计生委谈放开二胎,跟证监会谈注册制……但这些都比不上和从前的政法委谈司法改革那么难----政法委在司法改革道路上设下的两块拦路石,只有在政法王被搬到之后才有了松动的迹象。
胡温十年被一些评论者认为是司法改革虚度的十年,但其根本原因并不是胡温不愿有所作为,而是政法系统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王国,而它的国王周永康,其权势足矣与中央抗衡。
2002年,胡温新政府上台,由于维稳需要,中央扩大了政法委权力。出任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的周永康,成为继华国锋之后中国25年来首位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的公安部长。2007年十七大后,周永康接替罗干成为政法委书记,晋升政治局常委,拥有调动公安、国安以及66万武警部队的权力,成为中国高层中的真正实权人物。
此时的周永康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政法王”,他手中的“国之重器”掌握了中共中央从集体到个人全方位的人身安全与生活安全。而政法系统的独立王国也已逐渐成型,在周永康任政法委书记期间,借维稳之风,公安系统下建立了大规模的劳教系统,公安机关可不经任何司法程序剥夺任何普通人的人身自由。而对劳教制度不满的信访者,则密不透风的截访网络捕获,或暴力打压,或直接投入黑监狱中。周永康推行的强硬维稳策略,不仅导致了中国维稳经费超军费的惊人事实,更成为社会问题和群里事件爆发的催化剂,加剧官民对抗,动摇中共执政根基。
面对这样的情景,当年的胡温中央当然不可能无动于衷,但此时相对政法委动刀进行司法改革,已经力不从心。除了周永康这一个政法王已经成为中央难以撬动的一座大山,地方政法委也为司法改革的道路设下了两块拦路石。
以十六大的地方党委换届为发端,地方政法系统呈现公安兼任政法,公安领导检法的趋势。地方政法委以“加强党的领导”为名不断充实权力,成为公检法的直接领导,使得“地方化”和“行政化”成为司法改革的两个最大阻碍。
一方面,各级地方法院、检察院在人事、财务等方面完全受制于同级地方政法委和地方政府,使得司法活动不能独立。地方保护造成的冤假错案,不仅损害了司法机关的信誉,使得民众不相信法院而执着信访,更形成了“冤案-信访-截访-劳教-再信访”的死循环。对个人而言,冤情越滚越大,越来越难以解决,例如唐慧案;对国家而言,无谓的维稳支出越来越多,公信力越来越弱,民怨越来越深。另一方面,地方司法机关在行政上也受制于地方政法委。在目前的司法管理体制下,法官的审理权和裁判权经常是分离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最终的裁判权往往在地方政法委。而不参与审理案件的地方政法委,其判案依据更多的不是事实和证据,而是根据形势需要、内部反应、各方小报告进行批示,决定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这种不基于事实的判决不但容易造成冤假错案,也削弱了司法审判的专业性。法律专业技能高低不成为司法机关工作的决定因素,导致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化、专业化转变步履艰难。上海法院嫖娼案曝光后,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专业背景被质疑:一个15岁入伍当兵,不仅没有任何法律教育背景,甚至连正规高等教育背景都欠奉的人,如何能当上上海高院院长?继续深究,现实更惨不忍睹,不仅上海高院,其他地方法院院长也不乏不具任何法律基础者。而据原司法部干部称,全国20万法官中,大学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出身者,总数不超过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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