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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商城饼干标出能量与实际不符被判赔5.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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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冯某通过网上购物平台“京东商城”累计购买53盒“猴菇酥性饼干”,共花费5360元,该饼干外包装上标明每100克能量为540千焦。但冯某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和原卫生部发布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所列公式,将包装上所写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成分含量加以计算得出,该饼干每100克能量应为1713千焦,和饼干外包装上标明每100克能量为540千焦不相符。

冯某觉得“食品安全无小事”,于是起诉饼干的销售平台----京东商城。

庭审时,而“京东商城”并无出庭,但书面答辩称“没有过错”,称公司曾对供应商的各种资质进行了审查,确认饼干来源合法、质量合格,虽然涉案商品能量标示有误,但饼干并未对冯某造成损害,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萝岗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作为该饼干的销售者,销售能量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商品,可以认定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按照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最后,萝岗区法院判决“京东商城”所在的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退还冯某货款5360元,并赔偿冯某5.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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