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影响几代中国人生活的户籍制度终于迎来改革的一天。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强调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益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与此相适应的是,《意见》对不同类型城市的落户政策予以规定:建制镇和小城市,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即可;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要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再加上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不得超过3年),便可申请落户;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大城市,要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不得超过5年),可以申请落户;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落户政策依然严格,以积分高低作为依据,主要指标包括参考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

本次户籍改革相较于过去不得不说是一种进步,虽然特大城市依然严格控制规模,但是中小城市的落户政策却是明显放宽。改革是一项循序渐进的过程,必须要稳打稳扎,步步为营,统筹兼顾。任何一步到位的改革,固然听起来振奋人心,但是往往因为考虑不足和过于仓促而陷入危机,乃至误入歧途,离改革的初衷越来越远。本次户籍改革,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身份至少表面上是一样的,从而打破1958年毛时代建立的固定户籍制度,城乡之间的有形的墙随之垮塌。当然,中国户籍改革绝非如此容易,有所进步只是相对而言。实施半个世纪的固定户籍制度虽然已经被废除了,但是城乡之间那道无形的墙却依然存在,户籍改革仍然任重而道远。
在本次户籍改革出台之前,中国曾有强推农民进城的现象,即“双置换”,用“承包地”换城市社保,用“宅基地+农村住房”换小区安居房。这种模式一度在二十多个省市推广,表面看起来有助于解决城乡二元化,但是却包含较大的弊端。作为“双置换”的主导者,地方政府通过“双置换”拿到差额的土地,既可以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直播有限的问题,又可以借机推进城市化进程,从而有助于提升GDP,方便地方政府在银行套现。正因为这样,地方政府十分热衷于“双置换”,导致一系列暴力拆迁事件发生。更严重的是,不少被强推进程的农民因为丧失了土地的经济来源,又缺乏城市生存技能,生活水平日久恶化,由此造就贫民窟现象更加普遍。
相比于“双置换”,本次户籍改革是有所进步的。《意见》规定: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双置换”虽然解决了某些农民的城市户口问题,但是农民却因此丧失几千年以来安身立命的本钱----土地。如果说进程农民大多能够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那么丧失土地便没什么。可是,对于欠缺城市生存技能的农民群体来说,就业一直是老大难问题。在这样的现状下,农民固然从短期看得到了城市户口,但是后续问题足以让他们焦头烂额一辈子。从这个角度上讲,本次户籍改革依旧保留进程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无疑是一个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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