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将中国与苏联作一比较,站在景阳岗上踌躇满志、瞻望前途是苏联精英们从来没有做到的。这一差别乃是中苏共享的同一个大传统之下巨大的差异所致。这一差异来自不同的组织传统和行动模式。从体制内的消极维稳转向体制内的积极维稳,同时将非制度权力泛滥的局面予以收拾,具有深刻长远意义的战略性和制度性举措。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一中全会结束后的记者会上,斩钉截铁地说道:“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的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当时媒体和舆论对这几句话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亦没有解读出当中包含的严峻而复杂的涵义。
今日再度此一宣示,不妨揆诸彼时形势。2012年2月6日发生王立军案。同年9月24日,中国法院判处王立军15年有期徒刑。11月4日,十七届七中全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的处分,薄案东窗事发。舆论关注的除了腐败劣迹和颇具戏剧性的审判过程及细节,很少注意到从历史纵深来看待这一串事件。正所谓丢了西瓜拣芝麻。
放宽历史视界便可以发现,这两起事件乃是文革结束以来最为严重的大事件。因为事涉权力系统内的团结问题,且延及整个体制内外的稳定问题和合法性问题。而且由当时媒体和各方面消息透露出来的线索可知,那还仅仅是冰山一角。不难得出结论,彼时乃是中国近四十年来最严峻的历史时刻。
造成这一严峻局面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有一点无疑很清楚,乃是过去十年的轻忽和缺乏进取,从而导致社会出现结构性停滞的局面。在这一局面下,由于公共权力与市场之边界重新界定的进程被中断,设租和寻租机制逐渐固化,且日益形成权力分租的渠道割据和既得利益各方集团化趋势。这一情形类似于勃列日涅夫时代,在急剧的暴风骤雨时代(毛时代、斯大林时代)过去后,在急速的变革突进时代(赫鲁晓夫时代、邓小平时代)过去后,合法性与稳定的幻觉以及领导精英能力的退化,加之丧失目标,造就了停滞年代。停滞造成了奇异的张力结构----一方面体制内维稳以“积极无为”的消极方式,得过且过,反腐行动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整个机制效率不断下降,成本急剧攀升;一方面,体制外维稳则呈现出日益强化的刚性特征。体制外承担了体制内效率下降的外部成本,大量财富被强制转化为租金及用于支付寻租成本,因而怨声载道,骚动不断。这一利益倒挂迥异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体制运转状况。其时体制内核心层目标明确,主动限制权力,减缩寻租机制的空间,不断提高机制效率,因而公众信心较高,合法性认同程度亦很高。
然而,勃列日涅夫式的体制内稳定并没有得到真实的维护。急于达成既得利益最大化的各种冲动,导致了严重的分歧和隐秘冲突,险些滑入“寡头政治”的深渊。这又进一步加剧了精英层目标缺失、动力丧失的困境。其具体表现就是,过去十年中,稳定本身成为大做文章的口袋题目,警察权急剧膨胀,相关支出费用激增,司法系统功能退化和衰败,中央权威日益下降,非制度化权力泛滥,形势几近尾大不掉。这一趋势暗示着核心层的去中心化,近四十年来从未有过如此挑战,因而隐伏着巨大的组织危机。过去十年积累起来的舆论情绪将中国社会问题视为三碗不过岗的景阳岗。
了解共和国历史便明白,凡是出现这种严峻的内部分歧且找不到方向时,总是路线问题与组织问题纠结混乱的时刻,蕴藏着潜在的难以预料的合法性风险和稳定风险,一旦失控必将贻祸现代化事业。1964年四清运动中各种不一致的声音频出,预示了文革的到来。鉴往知来,过去十年积累的结构性矛盾通过两大案件呈示出来,同样意味着“许多严峻挑战”、“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之峻急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扭转这一下行趋势意味着必须颠倒体制内与体制外维稳成本倒挂的结构性失衡,还意味着必须重建改革目标和动力机制,整合为争夺租金而混乱分歧的各种组织力量。
此时严峻的问题出现了----第一,究竟这个体制要做什么?第二,究竟要怎么做?前者是路线问题,后者是组织问题。按照斯大林主义传统,解决组织问题的认识前提是解决路线问题,解决路线问题的前提是解决组织问题、尤其是干部问题。这是一个观念到行动的整体性的任务。沿着这一逻辑,大规模的严厉反腐行动是在组织上保证解决潜在巨大危机的必备前提。同时,还必须有相应的路线改换的策略相配合。学习实践活动与反腐运动因此是二位一体的关系,既在思想上更在组织上管制危机,治理机制失效。这就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不如此,则重建改革目标及动力机制的任务(即结构改革)无从提起。因此,那一句看似波澜不惊的表态,乃是深思熟虑后所作的提纲挈领式的坦诚直言。从中可以看到深刻的危机感、责任心和长远眼光。自2012年深秋的那番讲话以来,一年多来的事态进展已致气象丕变。当然,观察种种迹象,这种变化直到老虎倒地,才算是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如果将中国与苏联作一比较,更可以发现,站在景阳岗上踌躇满志、瞻望前途是苏联精英们从来没有做到的。这一差别乃是中苏共享的同一个大传统之下巨大的差异所致。这一差异来自不同的组织传统和行动模式。苏联的统治精英集团是一个以城市地下运动和海外流亡方式进行持续革命的政治集团。其行动方式是自上而下。中国的则是一个在历经磨难后最终依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起于草根的政治集团。其行动方式是自下而上。长期残酷的革命斗争经历和在孤立处境中的持久苦斗,造就了中国精英集团强烈的危机意识和理性务实传统。这使之具备比苏联人要强大得多的灵活性和自我调适能力。以反腐运动为标志的整个革新行动,显示了这一组织和政治传统下应对文革以来最严重危机的切实努力。其意志之坚决、行动之果敢,俨然邓小平一代解决文革乱局的风范。这又恰恰是萧功秦观察到的新权威主义逻辑在当代历史经验中的一次证明。
然而,面对这一里程碑式的标志性事件,舆论中却充满了非理性的论调。最流行的说法无非几种:一,这是权争,权争无义。这等虚无论调,显然根本不打算看到历史事件的意义。见识可谓短浅。二,只是为了维护合法性,所以没有任何正面意义。这就更是不智之论了。难道任何执政者都要以自损合法性为第一要务?如果现在对合法性做自杀性攻击,难道就能换来更好的局面?砸掉瓷器店就能烧出一窑青花好瓷?三,不管怎么反腐,都是欺骗。这种论调就只能被视为完全非理性的否定。这些论调都源于民间僵硬的意识形态敌意和对中国当代历史演进的固执拒斥。这反映出当代中国社会中核心精英层的去意识形态化与非核心阶层高度意识形态化,这一严重的意识落差和倒挂。这使得任何对现实的讨论都容易沦为鸡同鸭讲。非核心阶层的这种不良心态,需要警惕和自省。从体制内的消极维稳转向体制内的积极维稳,同时将非制度权力泛滥的局面予以收拾,减缩警察权,强调司法系统的地位与功能,转向法治化进程,不是一项临时起意的权宜之计,而是具有深刻长远意义的战略性和制度性举措。当中有历史大势演变的客观必然性。作为身处其中的当局者,务必要看到当中隐含着的意义----体制内积极维稳乃是保持一个不受特定利益固化和集团化左右的权威的必要手段。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在不争论的去意识形态化条件下,理性处理利益分歧和冲突,坚持政治权威在长远意义上的中性功能。从长远来看,只有这样才能积累更扎实的多元化、现代化和宪政资源。根本意义上的结构性变革在于这种真实稳定条件下的渐进积累。领导核心层表现出来的意志和决心,使这一前景成为一种可能。哈耶克说制度变化是“人之行动而非意图”,这就是其兑现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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