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4年8月7日上午,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上诉案依法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的死刑判决。8月8日,人民日报随刊发评论《法治中国不容黑恶横行》称,在通往法治中国的道路上,正义从未缺席,法治中国不容黑恶横行。公开报道显示,即将于10月召开中共四中全会,高规格地将“法治”定为会议主题,尤其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此次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立案、军队大佬徐才厚落马以及黑社会老大刘汉伏法,凸显了中共以实际行动为强化法治国家的决心。

8月7日,被称为十八大以来判处的“性质最为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刘汉团伙迎来了死刑判决。至此,这起从案发到案件一审,再到此次的二审均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涉黑案件,在法槌声中落下帷幕,刘汉等人的黑色人生,也就此画上句点。
此前,对于刘汉一案外界多有期待,媒体曾一路深挖其背后盘根错节的势力,新华社直指其有大靠山,“大老虎”周永康之子周滨被锁定,中国官方更是早在一审前就将刘汉一案定性为“情节恶劣、危害严重,是近年来中国国内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而随着周永康案的正式公布以及其子周滨的被捕,作为“案中案”的刘汉刘维案判决结果或成为周案最终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人民日报时评写道,此前,刘汉广为流传的一句话,是他自夸的“刘汉从来都是赢家,刘汉从不失手”。如果说这反映了他极度膨胀的“黑老大”心态的话,那么公正的法律再次证明,任何人都不可能是超越法治的“赢家”;无论多么隐蔽和庞大的黑恶势力,在正义面前必然“失手”,遭到惩罚。人民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公平正义的捍卫,表明了党和国家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
刘汉案说明涉黑犯罪的形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一些黑恶势力不仅仅通过打打杀杀,还通过各种经济的、商业的外衣掩饰非法行径,具有一定的迷惑性,腐蚀着健康的社会肌体和市场秩序,成为社会运行中隐蔽的毒瘤。立法、司法等活动要通过对各种黑恶势力的依法、持续打击,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诉求,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使自身得以发展和完善,从而形成“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震慑力量。文章最后以严厉的口气喊出了中共依法治国的彰彰决心,“在通往法治中国的道路上,正义从未缺席。刘汉等人的伏法,再次表明社会主义中国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无论黑恶势力的气焰多么嚣张,势力多么庞大,只要损害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正义之剑必会将其剪除。法治中国不容黑恶横行,这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回应人民呼声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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