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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干部不服从抗震工作安排被处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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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云南省巧家县纪委获悉,在巧家县老店镇灾区查灾核灾工作中,老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刘先树不服从领导安排,以完不成工作任务为由推诿扯皮,未能按时完成迤西卡村查灾核灾工作。9日,巧家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根据有关条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据了解,地震发生后,老店镇党委、政府派出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相关中心、站所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有关人员为成员的17个村抗震救灾工作组,其中刘先树为迤西卡村工作组副组长,具体负责迤西卡村的查灾核灾工作。

在8月5日、6日的迤西卡村查灾核灾工作中,刘先树向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还找到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干了,把工作经费放在桌子上,要求重新给其安排任务。在老店镇把刘先树的工作时间延长后,刘先树仍然延迟上交查灾核灾统计表。

巧家县纪委表示,刘先树身为党员干部,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不服务领导安排,其行为已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巧家县纪委8月9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先树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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