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北京特困人员将由政府“包养”

声明:本文转载自 「新华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办法》近日正式颁布。自9月1日起,北京“三无”人员将由政府供养。供养内容不仅包括居住、养老、看病、上学,每月还要给零花钱。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办法中的“城市特困人员”,是指持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些人员的家庭财产状况需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的有关规定,才能依照有关规定受政府供养。

根据办法,政府部门将向他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具体包括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供给粮油、副食品、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以及提供疾病治疗和办理丧葬事宜。

据悉,“三无”人员可以享受集中供养,比如入住福利机构、养老院,也可以在家里享受分散供养,供养方式自行选择。在家生活的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按照“低保”政策每月发放生活费。住房困难的特困市民,可优先享受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补贴等住房救助政策。政府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医保。受助人员如果是小孩,政府需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

这是北京“三无”人员首次纳入政府供养。此前,农村“五保户”已享受政府供养。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