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爆炸案发生后,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此次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主体是事发企业。但调查发现,酿成此次悲剧的深层次原因其实是突破底线的招商引资理念,以及被异化的“政策红利”所造成的企业监管缺位。值得注意的是,前不久因贪腐而落马的原南京市市长季建业曾于1996年至2001年间主政昆山,他曾以“能为台商端洗脚水”的姿态为昆山带来台商人数及投资规模大幅攀升,在其实施的“企业保护令”之下,为事故埋下巨大隐患。

2014年8月2日上午,7时37分左右,江苏昆山,一起突如其来的剧烈爆炸掀翻了台资企业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称“中荣金属”)抛光车间的屋顶,车间内200多名加班工人伤亡惨重。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0多人受伤。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此次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主体是事发企业,主要责任人是企业高层,当地政府则负有领导和监管不力之责。
“政策红利”突破底线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知情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中荣金属当初虽然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建厂,但毕竟是全新的设备,除尘效果相对较强,问题没有显现出来。随着设备老化、加班密集,集聚的粉尘越来越多,除尘的能力越来越弱。该厂工人刘先生表示,之前工人与厂方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尘肺”等职业病的处理方面,2012年5月,工人们曾经为此封堵过中荣金属的大门,但因为劳动报酬相对较高,很多人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
该知情人还透露,中荣金属名义上是美国通用汽车的“指定供应商”,实际上只是为“通用供应商”代工;企业官网介绍其核心业务是“电镀铝合金轮毂”,真正的业务却是“为铝合金轮毂提供电镀加工”,盈利水平未必很高,因此,“多吃订单”或许是维持经济效益的基本途径,此次事故发生就正值加班“赶工”。在利益和安全的博弈中,企业老板显然倒向了前者。该知情人说。“国务院调查组指出了引发事故的几个技术原因,比如厂房未按规定设计建设、工艺路线过紧过密……这些问题都是内行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有关部门的检查却常常是走走过场、发发通知,因为,在昆山,投资的老板是‘恩人’,没有谁敢与他们较真。”
这一说法在随后的调查中得到了印证----昆山市招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其编写的《昆山招商引资之路》培训教材中提到了这样一条令人“耳目一新”的“先进经验”:“去南京、北京争取劳模指标,送给来投资的老板,国家、省里的名额不够,就评县级劳模,两年一届50个,50个不够,就100个,还不够,就200个;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也送给他们一些……”劳模、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都能够作为礼物用以“报恩”,法律的边界似乎已经模糊。中荣金属的轮圈表面处理扩建项目获得“环评批复”、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以及媒体报道的“昆山爆炸企业遇到检查都能蒙混过关”之类怪现象,亦不足为奇了。
季建业“亲商思维”埋隐患
中荣金属是1998年入驻昆山的台商独资企业。20年来,N多“中荣”构建的台商群在昆山经济中已经占据半壁江山。数据显示,4,000多家台资企业创造了位居全国百强县之首的昆山50%以上的财政收入、60%以上的利税、70%以上的销售、80%以上的投资和90%以上的进出口交易额。10万台商及其家眷之于昆山,其历史功绩不可磨灭。因此,昆山人的感恩戴德之心溢于言表,以至于当地政府曾经在香港《大公报》刊登广告,直言不讳地宣称台商“来‘剥削’的越多昆山人民就越开心”。
此举被媒体称为“招商引资无底线”。而客观上,其结果确实带来了昆山经济的飞速增长。因贪腐而落马的原南京市市长季建业,曾于1996年至2001年间主政昆山。他以“能为台商端洗脚水”的姿态而在台湾政商两界“广结善缘”,随之而来的是昆山的台商人数及投资规模大幅攀升。即使是在其落马后,台湾媒体对季建业亦多有褒奖。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新闻报道是,台湾“21世纪基金会”董事长高育仁曾说“去昆山投资就是为了季建业”,不少岛内名流也将昆山台商云集的缘由更多地归结于“地方官员的热忱”。
季建业2001年擢任扬州市长,一大批台商亦尾随其后转场江北,扬州市有关部门则按照季的要求“月月有团在台湾”。令人吃惊的是,仅一年时间,台商在扬州的投资规模便超过了之前9年的总和。但季建业当年一些与法律相背的过度“亲商政策”亦遭受诟病。一则被广为传播的新闻称,一位知名台企负责人告诉媒体:“2008年中国大陆实施两税合一(指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时,各地台商叫苦连天,只有季建业表示,不要去查账,让企业好好经营下去。”
昆山爆炸案发生后,许多媒体都在报道中提到中荣金属的粉尘问题曾屡遭举报甚至已有数次“并不严重”的火灾事故发生,但“举报以后并未见到该厂停产整顿之类的事情”,这或许亦与地方政府将环保及安全监管等法律法规置于经济增速之下的过度“亲商思维”有所关联。
值得反思的“企业保护令”
昆山模式在经济上的成功使得昆山的“招商引资思维”在当今政界正广受追捧甚至被奉为圭臬。搜索“不得随便检查企业”,会出现几百万个相关结果。制定此类政策的地方几乎遍及全国,基本模式就是由政府划定“保护时段”不让执法机关“破坏发展环境”。河南省洛阳市列出一批“重点民营工业企业”,对其实施“挂牌保护”;浙江省温州市准备探索“摇号抽查”方式以“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检查次数”;江苏省扬州市将执法机构的工作行为纳入纪检监察的督察范围,对“随便检查企业”的执法单位“严肃追究问责”……更有甚者,有些地方将环保、安监部门纳入“限制行为能力”的监控名单。
这些政策的初衷是为了给企业创造一个好的经营环境,这无可厚非。但在现实的操作中,亦容易被异化为对企业的过度保护甚或对企业违法的庇护,尤其体现在环保及安全监管问题上。
一位在江苏经商多年的台湾企业家透露,尽管他也属于政府的“保护对象”,但对于地方政府制订“安静生产日”这样的保护措施他始终不能理解,昆山爆炸发生以后,这种“不理解”变得越发强烈。他说,在台湾本岛,根本就没有哪个厂商敢于如此肆无忌惮地放纵安全和环境问题的滋生和蔓延。因为政府和民间的监管都是相当密集和有力的。
据这位台湾企业家介绍,台湾“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每年以减灾防灾为目的的各项“劳动检查”要达到数十万次,而且经常采取“突袭”方式。民间则自发形成了“工作伤害受害人协会”、“尘肺症患者权益促进会”、“工人立法行动委员会”之类的非政府组织,主动捍卫职工权益、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违规企业所要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
这位企业家说,“政府为经济发展营造健康的生态环境责无旁贷,但转变政府作风和依法管理社会不是此消彼长或者非此即彼的,在全力构建法治国家的今天,政府不能只是‘服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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