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底将对香港特区的政改报告进行审议,其中包括描划2017年的行政长官如何产生。各界都关注究竟中央对香港普选的底线为何。对此,有港媒引述接近北京方面的消息源指出,中央很可能规定特首的参选人须在提名委员会内取得超过一半的票数才可出闸,没有妥协的空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预计会在8月底为香港特首普选划线
关于中央对于特首普选的底线,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8月底的会议之后对外发布。有消息指出,参选人须取得逾半数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才可“出闸”,以符合机构提名的原则,这是没有妥协的空间。对于外界有意见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承诺今次不是“终极方案”,但消息强调没有一条法律不能修改,这是常识,故不存在要中央承诺的问题。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25日至31日开会,预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将于最后一天宣布启动香港政改。有接近北京的人士表示,提名委员会将会参考现时选举委员会,保留四大界别,估计“入闸易、出闸难”,有意参选人士先取得一定人数提名,才能成为参选人,再由提委员投票选出候选人。
对于“提名门槛”,消息表示,为符合机构提名的原则,反映提委会集体意志,参选人取得逾半数提名委员会支持才能“出闸”,这是最低要求,当中没妥协空间。消息认为对于不同政党而言,逾半数提名门槛相当公平,皆因没一个政党可掌握大部分票数,即使建制派届时参选,相信仍会“争崩头”,加上选民行为往往不可预测,即使现时是高民望,他日支持度亦可突然“插水”(急速下跌)。
谈到为何不沿用现时“八分之一门槛”?消息指出,《基本法》附件一提到八分之一提名门槛时,所用的字眼是“150名选举委员联合提名”,只包括“委员提名”,不等于体现集体意志。对于“政党提名”,消息认为,历史上从不赞成相关建议,以免香港变成政治城市。
被问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需要列明今次不是“终极方案”?消息解释,从来没任何一条法律不能改,此乃常识,毋须说明,故不存在要中央承诺的问题。消息又表示,《基本法》附件一已表明,特首产生办法按甚么程序修改,强调这套机制永远存在,即使2017年达致普选,仍可按程序完善,最重要是向普选踏出一步,就不能改回头。《基本法》附件一第7款,“2007年以后各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消息又认为政治争拗没完没了,香港社会已耗费太多精力,在不少无聊问题上争来争去,直言香港回归以来根本没新发展,中央过去已多番提醒香港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须发展新增长点,协助新社会阶层创业,否则社会矛盾只会日益严重,故强调中央今次真诚希望做到共识政治,不要政改原地踏步。
如果政改原地踏步呢?消息认为,影响不大,一来即使2017年无法落实普选,相关法律条文仍存在;二来任何时候都有不同的政治问题,香港当下政治问题固然严峻,但不见得没有普选,香港的政治生态会更糟糕。消息又表示,特首本身不是一个人,而是代表整个政府机构,直言没一个地方如此折腾地方领导人,强调特首一旦不能做正经事,受害的只是港人。
特区政府日后会向立法会提交政改决议案,据了解,港府正研究明文列明即使落实普选后,仍可再次启动“政改五部曲”,改善提名委员会组成及提名程序,争取泛民“袋住先”,支持通过政改方案。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