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屠城时军队曾使用的「爆头开花弹」再现北京街头!北京正在举行APEC高官会议,当局自8月1日起,在22个进京的检查站派驻配备95式自动步枪的武警站岗,每人身上还有两枚爆裂弹。这种子弹打中目标后会震动、爆炸,杀伤力大于普通子弹。

APEC高官会议于8月6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北京市公安局在此期间对通往京城外围高速路的检查站执行最高等级防控标准,包括增派实弹持枪武警站岗,民警对进京车辆上人员、物品进行抽查,对有可疑特征的车辆逢车必查,对可疑人员和危险品予以扣留。
有内地网民质疑当局允许武警使用爆裂弹违反国际法,「据我所知,使用带有爆炸弹头和弹头刻有十字裂口的子弹都是不允许的」,1899年海牙公约的第三项声明《禁用入身变形枪弹的声明》,明文禁止「进入人体后易于膨胀或变扁的弹头」。
解放军301医院外科医生蒋永彦,曾在向中央要求平反六四的上书中披露,当年他诊治一名被枪弹打中的男子,枪眼很小,却打碎心脏;另一名过路军官手臂中弹,成粉碎性骨折;另有中弹者肝脏被打碎,肠道内留有碎弹片,足以证实军队使用了国际公法禁止使用的开花弹。造成的伤口要比子弹口径大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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