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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推手“立二拆四”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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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4年8月14日8时30分,备受关注的“立二拆四”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被告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卢梅被提押至法院。据了解,“立二拆四”曾是郭美美炒作事件中的推手之一,“天仙妹妹”、“别针换别墅”、裸模干露露等,都是其炒作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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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8月14日上午9时,被告人杨秀宇被法警带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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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第一被告人杨秀宇,同案被诉的还有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策划总监和实际负责人的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两个单位,以及曾分别担任两个单位媒介部主管、客户经理的卢梅(网名“梅子”、“非洲我最白”)。图为卢梅被提押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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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指控,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多次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额共计人民币531,200元(1人民币约合0.16美元,下同)。被告单位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间,在被告人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并由被告人卢梅负责联系他人进行删除信息,收取删除费用人民币22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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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认为,两被告单位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利益,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杨秀宇作为两单位主要负责人,策划、实施非法经营活动,系对二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卢梅直接参与实施尔玛互动公司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公诉机关指控,被告方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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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针对合同内容、收费名目及构成、事件炒作过程等进行了发问。庭上杨秀宇称:一开始对自己还有要求,对突破道德底线和虚假的内容不予发布,由于长期生活沉浸在互联网上,后来就放松了要求,发布了虚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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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庭调查,卢梅回答公诉人、辩护人问题。卢梅称:尔码互动与某药业公司的合同包括正面稀释、负面删帖和舆情监测。对客户指定需删除的信息,由其负责的媒介部整理出链接并联系删除,向删帖人付款的票据由其填写和审核,经杨秀宇和财务部审批后支付给删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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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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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检察官将本案109本卷宗搬至法庭,做开庭前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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