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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跨国拐卖儿童 组织越南孕妇中国待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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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在防城港市公开二审“2011・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今年5月16日,该案24名被告人因拐卖儿童罪获刑,其中黄清恒、黄曼丽、阮氏军3名主犯一审被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15年。黄清恒等7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提起上诉。此前2011年7月15日,在中国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广西、广东两地警方联手,成功切断了这一从越南向中国境内拐卖婴儿的通道,摧毁了该组织在中国境内的犯罪网络。中新社发 李敏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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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在防城港市公开二审“2011・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案情回顾:2011年,被告人黄清恒、黄曼丽与被告人阮氏军达成共同将婴儿从越南接送到中国境内以非法获利的共谋后,逐渐与被告人庄存、阮黄玲、李亚花、陈天祝草簪、阮氏碧秋、阮氏雪贞、苏雄彬、高瑶、林燕玲、林赛珠、陈氏萍、郑斯旭、彭齐信、阮氏红、陈国兴、林耀得、黄加好、彭贵、洪碧琴、史振宝、余越华等人形成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从越南经中国广西东兴市向广东省揭阳市、汕头市等地接送、中转或贩卖儿童,或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产后再将婴儿卖出。中新社发 李敏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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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在防城港市公开二审“2011・6・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中新社发 李敏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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