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数十名违法官员被刑事处理、锒铛入狱之后,广东省委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中,公布了对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的组织处理结果:降职8人,免职63人,调整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诫勉谈话16人。副区长跑官送贿金附简历名片等诸多案情细节同时得以披露。

罗荫国
2014年以来,中央携手地方高层一道发力,大批腐败官员因之密集落马,反腐势头未见衰减,反面势头更猛。其中,除去年除“虎”大省四川外,广东亦成为重灾区。这一景象不仅印证了中央此前“反腐无禁区”的表态,也预示着今年将继续保持甚至是加强反腐高压态势。
据茂名市纪委办案人员介绍,在查处这场腐败案中,有一个细节令人印象深刻:广东省纪检部门立案调查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的当天,即赴他家里取证。办案人员惊讶地发现一个还未拆封的信封。仅仅几天前,为能提拔为茂港区区长而“跑官”的茂港区常务副区长谭某,刚刚送上约30万美金的贿金。信封里赫然附着谭某的简历和名片。他已经在副处位置待了8年。于是,谭某成为最后一个给罗荫国送钱买官的人,也成为罗荫国案第一个证据确凿的涉案人。
在“上梁不正”的腐败之风下,茂名“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调动”的官场潜规则大行其道,进而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干部任用“逆淘汰”现象。
茂名案涉案人员职位之高、数量之多、性质之严重,在广东乃至全国罕见----茂名原市委书记周镇宏和其继任者罗荫国、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副市长陈亚春、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英、原市委政法委书记倪俊雄等人“落马”,涉案人员包括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茂名市辖6个县(区)的主要负责人无一幸免,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其中159人涉嫌行贿买官。
买官卖官成为半公开的秘密,民间甚至流传着从科长数十万元(1元人民币约为0.1627美元)至副市长数百万元的“价目表”。窝案爆发前的几年里,茂名买官卖官风气畅行,成为官员中半公开的秘密,民间甚至流传着从科长数十万元至副市长数百万元的“价目表”。
2014年2月,周镇宏被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缓。周镇宏先后多次收受33人的贿赂人民币2,464万余元,还有折合人民币3,70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2013年7月,罗荫国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据悉,1993年至2011年,罗荫国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邹继芳收受64名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商人贿送财物,其犯罪金额合计过亿元。
在“一把手”的前后带动下,茂名官员买官卖官的行为异常疯狂。倪俊雄在任职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期间,利用提拔使用公安系统干部的机会卖官敛财。小到两三万,大到上百万,他大小通吃,甚至采用了“相同条件下价高者得”的荒唐逻辑。
涉案者中有些基层干部的“从众”令人感喟。信宜有个镇长是中国农业大学毕业生,努力工作卓有成效,每次开干部大会都受表扬,但多年没有提拔。为了升任镇党委书记,他抵押贷款5万元,凑了20万元行贿,此后很快被提拔,却也因此受到处理。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