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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诉邹恒甫名誉纠纷宣判 邹恒甫被判赔礼道歉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海淀法院今日上午公开宣判原告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与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两案。法院判决邹恒甫停止侵权,并删除相关微博内容;并在十日内在其实名认证新浪微博首页公开发表道歉声明,向原告北京大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持续时间为连续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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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邹恒甫未尽到对微博言论负有的注意义务,利用新浪微博平台发表针对北京大学及北京大学院长、系主任及教授群体的诽谤、侮辱言论,使公众对北京大学产生―定误解,造成北京大学就此事上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该言论不构成公民合法行使批评监督权利的免责事由,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邹恒甫应就此承担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言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

2012年8月21日上午9时许,邹恒甫发微博称:“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淫贱。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随后,北京大学和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邹恒甫告到海淀法院。截至当月24日原告作保全证据公证时,短短三四天,该微博内容已被转发近7万条。北京大学认为,邹恒甫以侮辱、诽谤的方式公然损害北大名誉,其行为构成对北大名誉权的严重侵害,给北大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北大起诉要求邹恒甫立即停止侵害,删除微博中侵权文字,以公开、书面形式赔礼道歉。

而梦桃源公司认为,邹恒甫试图将其描绘成灯红酒绿、声色犬马的场所与事实完全不符,也要求邹恒甫删除侵权内容,并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梦桃源公司为维权支出的必要费用2300元。

2014年1月20日,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庭审理原告北京大学及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诉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两案。在经过了法庭陈述、询问、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后,审判长宣布鉴于各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事实+

邹恒甫因何从低调转向高调?

贴着“新中国第一位哈佛大学毕业的经济学博士,世界银行第一个中国高级经济学家”标签的邹恒甫,曾被称为“最低调的经济学家”,央视等诸多媒体都吃过闭门羹。

但2007年4月,时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的张维迎,以“过去几年很少到校上课”为由,将应用经济系主任邹恒甫开除。此后,他与国内经济学界的格格不入开始公开化,“张狂”的个性也渐渐显露。

面对“被开除”,他将矛头直指经济学界盛行的“独董风气”:和那些“到处当独立董事,到全国搞收费惊人的巡回讲座”的人相比,自己免费帮其他学校办教育事业,何错之有?直到今天,他还觉得当年被开除“有辱尊严”。

然而,那些受到他抨击的人,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对他的指责进行反击。常被调侃的郎咸平曾说:“邹恒甫是中国经济学界中,我敬重、景仰的经济学家。”林毅夫也说过:“邹教授为中国经济学教育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已经超过了其他任何人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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